根據(jù)國家、省、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規(guī)定,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成都高新區(qū)各鄉(xiāng)鎮(zhèn)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2名。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yè)單位聘用制管理?,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政治要求。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 健康狀況。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合格。
3. 學歷學位。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學歷相應的學位。
4. 年齡。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 專業(yè)及從業(yè)經歷:具有2年以上的會計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22日,在校期間實習經歷不計入會計工作經歷),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符合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專業(yè)及從業(yè)經歷的其他要求(詳見附件)。
6. 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所有應聘人員必須于原件校驗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相關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7. 符合《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 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錄(聘)并被錄(聘)用未報到或經公開招錄(聘)后工作不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6.現(xiàn)已由成都高新區(qū)財政供養(yǎng)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shù)(詳見附件)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在報名期限內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dpta.gov.cn)進行注冊報名。不設現(xiàn)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2017年5月22日00:00至6月1日17:00。
資格審查:2017年5月22日09:00至6月2日17:00。
網上繳費:2017年5月22日09:00至6月2日17:00。
準考證打?。?017年6月21日至6月24日。
筆試時間:2017年6月24日。
(三)網上報名程序。
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報名注意事項等信息。
1. 報名注冊。報考者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報考者可直接登錄報名,填報職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者可下載并使用自動審核程序處理后上傳照片,系統(tǒng)會自動審核照片。不按規(guī)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資格初審和繳納報名費。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考試。
2. 填報信息。應聘人員如實、準確、完整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提交資格初審。
3. 資格審查。本次考試由成都高新區(qū)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進行網上初審。應聘人員在報名成功1-2個工作日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考全過程,在招考的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自負。
4. 報名繳費。本次考試采取網上繳費,不設現(xiàn)場繳費。根據(jù)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費50元/科,兩科共繳費100元。繳費成功即為報名成功,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xù)。報名成功并繳納筆試費后,應聘人員應及時通過成都人事考試網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以備原件校驗時使用。
5. 申請免繳。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應聘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應聘人員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叵嚓P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材料,于2017年6月6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5-8)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四)打印準考證。
應聘人員報名成功(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照網絡提示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報名要求。
1. 應聘人員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不得重復報名或多崗位報名。
2. 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3.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考試方式
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分為筆試和面試部分,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本次考試成績計算方式為:
1.筆試折合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50%+公共基礎知識×50%。
2.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3.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成績+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豆不A知識》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2.筆試成績計算。兩科滿分均為100分。
3.筆試時間。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具體考試時間、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筆試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成都高新區(qū)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放寬至1:2,仍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其取消或調減情況,于2017年6月7日在成都高新區(qū)公眾信息網公布。
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可于2017年6月12日之后的工作日內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5-8))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
5.加分
(1)加分條件。
經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22日)并未被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錄(聘)用,以及符合加分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筆試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報方式。
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確為大學生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起止期限、服務期已滿、經考核合格、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未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未享受過政策性加分)和志愿者計劃協(xié)議書、年度考核證明及服務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鮮章),協(xié)議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期限,與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時間不一致的,均以協(xié)議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日期為準;協(xié)議中未明確起始時間的,以協(xié)議簽訂落款時間為準。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yè)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于6月8日至6月9日工作時間之內交給成都高新區(qū)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天府大道北段18號A座10樓)備案以審查辦理加分手續(xù)。符合加分條件者,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加分。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報考其它崗位已按規(guī)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yè)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特別提示:證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應聘人員報名時使用的姓名、身份證號完全一致,否則不予辦理加分手續(xù)
6.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將于2017年7月7日前通過成都高新區(qū)公眾信息網(http://www.cdht.gov.cn)“公示公告”欄公布。
7. 查分申請。根據(jù)《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guī)則》規(guī)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yōu)?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本次報考資格。
(二)原件校驗(資格審查)
1.原件校驗通知。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根據(jù)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原則,按照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的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原件校驗人員名單(筆試有零分、違紀或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原件校驗)。
校驗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與筆試成績同時在成都高新區(qū)公眾信息網上公布。
2.原件校驗方式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原件校驗時應攜帶《應聘資格審查表》兩份(貼上照片)、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和1寸免冠照片1張(白底)。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原件核對校驗。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①報考“具有2年以上財會工作經歷”的職位,須出具相關工作單位關于其工作經歷及工作年限的證明,勞動合同等其他依據(jù)材料。
②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工作人員,及其他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須按人事管理權限由所在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此證明最晚于領取面試通知書前提供,若未及時提供視為放棄報考)。
③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
④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3.原件校驗要求。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將隨時取消其報名、考試成績、面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逾期未進行原件校驗者,視為自動放棄。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而產生的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4. 領取《面試通知書》。通過核對檢驗原件的應聘人員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應聘資格審查表》,現(xiàn)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開考比例。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考生人數(shù)之比不低于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shù)。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辦理。
3.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
4.總成績公布??荚嚳偝煽兗斑M入體檢人員名單等相關事宜,將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成都高新區(qū)公眾信息網上公布。
六、體檢
(一)根據(jù)折合后總成績,按應聘人員所報崗位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面試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公共基礎知識》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具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二)進入體檢人員由主管部門通知并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承擔。
(三)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主管部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費用由復檢人員承擔。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未按時參加體檢,視為本人自愿放棄。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考察??疾旃ぷ鲄⒄粘扇宿k發(fā)〔2004〕109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因個人原因導致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成都高新區(qū)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確定為擬聘人員,在成都高新區(qū)公眾信息網(http://www.cdht.gov.cn)“公示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公招主管單位將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聘用及報到
(一)凡經審查合格且公示無異議被聘用的人員,成都高新區(qū)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為其辦理正式接收手續(xù)。
(二)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三)擬聘人員報到時應當提供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應提供原單位書面同意辭職或調(流)動的證明書。
(四)管委會各部門、各街道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由高新區(qū)組織人事部門根據(jù)工作需要統(tǒng)籌安排崗位,聘用人員須服從調配。
(五)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聘用人員在成都高新區(qū)服務最低年限應不少于5年。未滿規(guī)定服務年限不得調離。
十、相關待遇
所招錄財會人員的薪資福利待遇,按所報考鄉(xiāng)鎮(zhèn)的相關標準執(zhí)行。
十一、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成都高新區(qū)各鄉(xiāng)鎮(zhèn)2017年公開招聘財會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成都高新區(qū)紀工委、監(jiān)察局028-85173710)。
本次考試未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成都高新區(qū)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無關,特此提醒。
咨詢電話: 028-85339122
報名網站: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www.cdpta.gov.cn)
查詢網站:成都高新區(qū)管委會門戶網(http://www.cdht.gov.cn)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成都高新區(qū)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成都高新區(qū)各鄉(xiāng)鎮(zhèn)2017年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成都高新區(qū)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