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于2017年馬邊彝族自治縣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馬邊彝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請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認真閱讀本公告,按照本公告要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報名參加馬邊縣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定于2017年5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馬邊彝族自治縣政務服務中心8樓825會議室進行。
本人未到場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及下一聘用環(huán)節(jié),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以下材料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一)《報名信息表》1份
(二)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三)有效的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暫未取得畢業(yè)證的,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出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原件。
(四)招聘范圍為“四川省”、 “馬邊縣”的報考者應出具戶籍證明原件(戶口薄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和復印件1份。
(五)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和復印件。
(六)報考定向崗位的須出具服務期滿的證明材料或服務證。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報名時已交材料者攜帶證件原件參加資格復審。
四、面試通知書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并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了80元面試費的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fā)給面試通知書。
考生須按面試通知書的要求,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及下一聘用環(huán)節(jié)。
本公告未盡事宜,請按公布的電話咨詢。
咨詢電話:0833—4511357。
馬邊彝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