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有關規(guī)定和《關于印發(fā)2017年度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為確保面試工作安全順利進行,現(xiàn)就面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面試人選資格審查安排
資格審查時間為三天( 2017年6月7日至6月9日),具體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報考法院系統(tǒng)、檢察院系統(tǒng)、審計系統(tǒng)、地稅系統(tǒng)的,分別由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濟寧市人民檢察院、濟寧市審計局、濟寧市地方稅務局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報考其他濟寧市市直部門單位的,由招錄機關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報考縣市區(qū)直、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由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濟寧高新區(qū)組織人事部門)進行面試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具體地點以及有關問題請咨詢相關負責部門(單位),咨詢電話見《2017年濟寧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附件中的《招考職位表》。
請各相關部門(單位)盡快將資格審查具體地點通知面試人選,按時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嚴格細致的審查。
二、面試審查材料
面試人選須按指定的時間、地點,由本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
(一)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1、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學歷學位證書已經(jīng)發(fā)放的要一并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2、《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及1寸免冠照片(須與網(wǎng)上報名的照片同一底版)3張(背面注明考生姓名、筆試準考證號)。
3、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4、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全日制應屆大學??飘厴I(yè)生報考的,要提供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相關證明材料(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提供學校出具的山東生源地證明材料原件。
6、2017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提交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原件以及所在院校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原件。
(二)非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1、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7年3月23日之前取得)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職位有學位要求的還要出具國家承認的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須在2017年3月23日之前取得)。
報考限制專業(yè)或有學位要求的,必須與簡章規(guī)定的專業(yè)或學位要求一致。
2、《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及1寸免冠照片(須與網(wǎng)上報名的照片同一底版)3張(背面注明考生姓名、筆試準考證號)。
3、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4、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大學??茖W歷人員報考的,要提供具有山東省常住戶口證明材料(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有工作單位的,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
(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級班畢業(yè)生
1、畢業(yè)證書(須在2017年3月23日之前取得)原件及復印件。
2、《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及1寸免冠照片(須與網(wǎng)上報名的照片同一底版)3張(背面注明考生姓名、筆試準考證號)。
3、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4、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山東省常住戶口證明材料(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已與用工單位簽訂就業(yè)(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或勞動合同的,提交用工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原件。
(四)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1、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面試人選,除向招錄機關提交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大學??飘厴I(yè)生提供)、《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筆試準考證、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須與網(wǎng)上報名的照片同一底版)3張、畢業(yè)參加服務項目當年就業(yè)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和與主管部門簽訂的聘用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外,⑴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要出具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原件;⑵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和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原件;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要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原件、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
上述由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團省委出具的考核認定證明材料,應明確說明其在“選聘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時的工作表現(xiàn)、思想政治表現(xiàn),以及報到時間、服務期限(時間具體到月份),其中,因借調(幫助工作)到縣級以上(含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滿1個月及以上的時間應單獨標明,不計入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服務年限。
2、報考檢察院系統(tǒng)“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面試人選,應同時提供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尚未頒發(fā)證書的,須提供市級司法局的相關證明。
3、報考法院系統(tǒng)“審判執(zhí)行輔助職位”的面試人選,應同時提供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尚未頒發(fā)證書的,應提供市級司法局的相關證明。
4、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留學回國人員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所要求提供的有關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認證材料的有關證明材料等,必須在2017年3月23日前取得,在面試資格審查時與其他材料一并遞交審核。
5、報考“面向本土優(yōu)秀人才”職位的面試人選,報考人員還須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畢業(yè))證及其他證明材料。⑴在職事業(yè)編制人員,須提交所在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黨組織出具的推薦信;⑵村(社區(qū))兩委成員,須提交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出具的推薦信;⑶其他當?shù)仄髽I(yè)、民辦個體經(jīng)濟組織、非企業(yè)單位(組織)等法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須提交所在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黨組織或營業(yè)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出具的推薦信、履行期間的正式勞動合同(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省內社保部門出具的單位近3年(2014年4月至2017年2月)為其繳納保險的證明材料(列明人員參保起止年月)。推薦信內容應當明確報考人員所在工作單位及駐地、工作時間,以及報考人員近3年的政治素質、品行作風、遵紀守法、工作實績等表現(xiàn)情況。
6、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等,面試人選應一并提供原件及復印件。資格證書應在2017年3月23日前取得。
7、招錄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繳費
根據(jù)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在資格審查時繳納考務費70元。
四、面試通知單發(fā)放
符合條件的,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單。發(fā)放前,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填寫面試人員姓名、身份證號,面試的職位名稱(招錄單位+招考職位)及面試時間(詳見《各職位日程安排表》),考生領取時間等內容,同時粘貼證件照照片,在騎縫、照片、招錄機關公章三處加蓋公章。發(fā)放時,應認真核對面試通知單中的面試時間、面試組別、身份證號等信息,告知考生面試人員守則(見面試通知單背面)等面試注意事項,由考生簽字確認。
五、注意事項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時間、地點辦理領取《面試通知單》有關手續(xù)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對當場取消面試資格的,應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予以記錄、簽字并存檔。因取消資格出現(xiàn)的職位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對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后,該職位面試人員仍達到錄用計劃3倍的,不予遞補。取消資格和人員遞補情況,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并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網(wǎng)站上面向社會公布。
中共濟寧市委組織部
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