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 試 人 員 守 則
一、面試人員必須攜帶面試通知單和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材料不全者不得參加面試)在規(guī)定時間內入闈參加面試。要自覺遵守面試紀律,維護考試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按面試程序和要求參加面試。
二、面試人員入闈后須將攜帶的所有通信工具、電子儲存記憶錄放等設備交由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在整個入闈面試期間不得攜帶、使用。在進入面試考場時,不得攜帶任何自帶物品和資料。
三、面試人員在開考前進入候考室抽簽,按抽簽順序參加面試。候考期間,不得相互交談和大聲喧嘩。
四、面試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場工作人員透露面試人員的姓名、筆試準考證號、工作單位和筆試成績名次信息,不得穿戴有職業(yè)特征的服裝、飾品參加面試。
五、面試人員應在主考官發(fā)出開考計時信號后開始答題,可在規(guī)定的答題時間內進行必要的準備和思考。在規(guī)定答題時間用完后,面試人員應停止答題。如規(guī)定答題時間仍有剩余,面試人員表示“答題完畢”,不再補充的,面試結束。
六、面試人員面試結束后要立即離場,由工作人員引領到休息室等候,等候期間須保持安靜,待半天的面試全部結束統(tǒng)一宣布成績后離開考點。
七、面試人員不得故意擾亂考點、考場等工作場所秩序,不得拒絕、妨礙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不得威脅、侮辱、誹謗、誣陷、串通工作人員或者其他面試人員,不得有其他擾亂面試管理秩序和違反面試紀律的行為,違者視情節(jié)給予取消面試資格、終止面試、責令離開考場、面試成績無效、記入誠信檔案庫等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