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國作家協會選拔領導干部公告
來源:易賢網 閱讀:6007 次 日期:2017-06-06 11: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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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中國作家協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改善和優(yōu)化領導班子結構,根據工作需要,部分機關和直屬單位領導職位面向社會公開選拔。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拔職位

1.對外聯絡部(港澳臺辦公室)副主任1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2.民族文學雜志社副主編1名 (事業(yè)單位)

3.網絡文學中心副主任1名(事業(yè)單位)

二、選拔條件

(一)基本條件

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事業(yè)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guī)定》《宣傳思想文化系統事業(yè)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二)資格條件

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五年以上工齡和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1.對外聯絡部(港澳臺辦公室)副主任

(1)較高的英語水平和比較豐富的外事工作經驗,對宣傳思想文化領域對外交流工作較為熟悉,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2)現任副局級(或相當于副局級)職務,或任正處級(或相當于正處級)領導職務滿三年,符合《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試行)》中資格條件的規(guī)定。

(3)有北京戶口。

2.民族文學雜志社副主編

(1)有較豐富的少數民族文學編輯、出版、教學、研究、創(chuàng)作等工作經驗,熟悉少數民族文學發(fā)展趨勢和少數民族作家創(chuàng)作情況,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2)現任副局級(或相當于副局級)或任正處級(或相當于正處級)領導職務滿三年,且具有文學相關高級職稱;現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五年以上,且有一定管理工作經歷。

(3)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全國新聞出版行業(yè)領軍人才、長江學者、國家級文學獎獲得者、省部級表彰的德藝雙馨人才等特別優(yōu)秀者,年齡和任職資格條件可適當放寬。

(4)少數民族優(yōu)先。

3.網絡文學中心副主任

(1)有較豐富的文學編輯、出版、教學、研究、創(chuàng)作等工作經驗,熟悉網絡文學創(chuàng)作、網絡作家隊伍及文學網站情況,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2)現任副局級(或相當于副局級)或任正處級(或相當于正處級)領導職務滿三年,且具有文學相關高級職稱;現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五年以上,且有一定管理工作經歷。

(3)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全國新聞出版行業(yè)領軍人才、長江學者、國家級文學獎獲得者、省部級表彰的德藝雙馨人才等特別優(yōu)秀者,年齡和任職資格條件可適當放寬。

以上年齡及任職時間計算均截至2017年5月31日。

三、選拔程序

(一)公開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可通過組織推薦或者個人自薦等方式報名,并填寫報名表。報名人員可填報2個職位,或注明是否服從調劑。

中國作協人事部按照公布的報名條件和資格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報名: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guī)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

(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不稱職情況的,以及其他在規(guī)定期限內不能提任的。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工作全過程。對提供虛假材料和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以及筆試、面試和體檢中作弊,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取消其報考資格。

(二)考試與基本條件評價

1、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

(1)筆試

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選拔職位工作所必備的基本素質,特別是運用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圍人員。

(2)面試

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

 

2、基本條件評價

由考評小組對應試者的領導崗位工作經歷和業(yè)績、近三年年度考核和獎懲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分。

(三)體檢與考察

1、體檢

體檢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2、確定考察對象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基本條件評價得分,從高分至低分確定考察對象。

3、組織考察

實行考察預告制。將考察對象的簡要情況、考察時間、考察聯系方式等,向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預告。在現單位工作不滿兩年的,需到其原所在單位進行延伸考察。

經考察發(fā)現有影響任用問題的,按考試綜合成績和基本條件得分在體檢合格者中依次遞補考察。

(四)討論決定任用

中國作協人事部匯總考試綜合成績、基本條件評價得分和考察情況,報中國作協黨組集體討論作出任用決定。

討論決定前,涉及到需要事先報告的情況,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履行報告手續(xù)。

如認為無合適人選,該職位選拔可以空缺。

(五)辦理任職手續(xù)

對決定任用的干部進行公示。公示后,未發(fā)現影響任用問題的,辦理任職手續(xù),并向社會公布選拔結果。

對公開選拔任用的干部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按試用期前原職級作適當安排。

四、紀律監(jiān)督

本次公開選拔工作,嚴格執(zhí)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暫行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

由中國作家協會機關紀委對公開選拔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者從中國作家網(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載《中國作家協會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報名表》,如實填寫后,于2017年6月30日24:00前將身份證、戶口本、工作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及能夠說明工作業(yè)績、文學創(chuàng)作研究成果等相關材料復印件快遞至中國作家協會人事部,同時將《中國作家協會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報名表》電子版與簡歷一起發(fā)到中國作家協會人事部郵箱。筆試報到時請將《中國作家協會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報名表》和相關證書原件帶到現場復核,并帶3張2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照片。

報考者食宿、交通費自理。

郵箱地址:zxrsbgbc@163.com

聯系人:周長超 010-64489860

李夢宇 010-64489854

傳 真:010-64489804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qū)東土城路25號中國作家協會人事部

郵 編:100013

中國作家協會人事部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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