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山市價格鑒證師執(zhí)業(yè)資格收尾考試有關事項通知
來源: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閱讀:639 次 日期:2017-06-21 1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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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價格鑒證師執(zhí)業(yè)資格收尾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6號)和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價格鑒證師執(zhí)業(yè)資格收尾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考〔2017〕17號精神,現(xiàn)就我市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對象

本次考試為一次性收尾考試,凡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成績?nèi)栽谟行诘娜藛T(級別為考全科的,2014年、2015年通過部分應試科目;級別為免一科的,2015年通過部分應試科目)方可報名參加本次考試。本次考試不接受新增報名,亦不允許更改報考級別。

二、考試時間、科目和題型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試題題型
9月16日 8:30-11:00 經(jīng)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 客觀題
13:00-15:30 法學基礎知識 客觀題
16:30-19:00 價格政策法規(guī) 客觀題
9月17日 9:00-11:30 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 客觀題
14:00-16:30 價格鑒證案例分析 主觀題

三、考試地點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四、報考流程

該項考試實行全國統(tǒng)一網(wǎng)上報名??忌傻顷懼袊耸驴荚嚲W(wǎng)(www.cpta.com.cn)或報名登陸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報名,網(wǎng)上信息填報時間:2017年6月22日9:00-7月12日17:00。本次收尾考試不向考生收取考試費,考生網(wǎng)上報名信息確認后即完成報名。

1.報名信息填報和確認??忌顷憟竺到y(tǒng),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核對無誤后進行信息確認,并簽訂《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1)以及填寫《工作簡歷表》(附件3)。凡因個人填寫信息不準確、不真實,造成審核不合格的,責任自負。

按照屬地報考的原則,中山市市屬單位人員選擇中山市進行報名。

2.報名信息、檔案號修改??忌缫M行信息修改,按照規(guī)定,在未確認報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個人信息;已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方可修改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荚嚱Y束后,再提出個人信息修改的,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不予受理。

請認真核對檔案號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則無法合并考試成績。出現(xiàn)該種情形時,考生務必到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服務辦申請修改;考試結束后,再提出檔案號信息修改的,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不予受理。

3.報名表打印??忌瓿尚畔⑻顖蠛蛨竺畔⒋_認后,請下載并打印《價格鑒證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由于報名使用全國統(tǒng)一網(wǎng)報系統(tǒng),報名結束后,系統(tǒng)將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4.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將《報名表》和《工作簡歷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預審、蓋章并妥善保管,待該項考試預合格成績公布后,再交由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服務辦進行考生資格復核。領取證書時,再一并領取《報名表》、《工作簡歷表》和復核材料復印件,并交由相關部門存入個人檔案。

五、準考證打印和考試

(一)準考證打印

考生可于 2017年9月11日 9:00-9月15日 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請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相片等信息內(nèi)容,如發(fā)現(xiàn)與提交報名表信息不一致,務必在考試前聯(lián)系中山市人力資源考試院(0760-88230675)查詢更正??荚嚂r,考生憑準考證、有效期內(nèi)的居民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

(二)考試

1.《價格鑒證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4個科目為客觀題,均在答題卡上作答。

2.按照國家關于做好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全工作的規(guī)定精神,考試開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場,2小時后可提前交卷離場。請廣大考生務必密切關注考試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況,提前熟悉考場路線和考室位置,準時到場參加考試。

3.考生考試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削筆刀)和考室掛鐘由考點統(tǒng)一提供,考生只需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nèi)的居民身份證、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嚴禁攜帶手表、手機、耳機、電子筆和其他電子設備。

4.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guī)定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結束后,考試機構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認定,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5.考試以2010版價格鑒證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jù),為適應近年來部分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變化,特編發(fā)了《法學基礎知識》和《價格政策法規(guī)》兩科補充用書。原用書與補充用書不一致之處,以補充用書為準。

考試用書征訂由廣東省人才交流協(xié)會承辦,需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陸該協(xié)會網(wǎng)站(www.gdhra.org.cn)查詢,聯(lián)系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六、成績公布及成績復核

(一)成績公布及合格標準劃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工作安排,考試成績計劃在2017年11月底公布,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www.cpta.com.cn)進行成績查詢,具體公布時間以網(wǎng)站公告為準;合格標準線以國家劃定的標準為準。

(二)成績復核

考生對個人成績?nèi)缬幸蓡?,可在考試成績公布?5日內(nèi)向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服務辦提交成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七、考后資格復核

我市資格復核地址: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服務辦,中山市博愛六路22號行政服務中心B區(qū)70、71號窗,聯(lián)系方式:0760-89817153、89817082。

考生資格審核全省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單位初審和考后考試機構資格復核的程序。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接收考生材料并復核。請全科達到預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按照所屬考試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場所提交復核材料(資格復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見附件4)。請廣大考生密切留意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通知。

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附件5),并在之后一個月內(nèi),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要求,凡未按規(guī)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fā)證書。

八、證書領取

我市報名的考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中山市行政服務中心B區(qū)70號窗口領取證書(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電話:0760-89817153,89817082。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19日

附件:

考生報考承諾書

考試報名表

工作簡歷表

資格復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

代辦委托書

更多信息請查看其他職業(yè)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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