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fā)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菏人考函〔2017〕13號
各縣區(qū)人事考試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駐菏有關部門(單位)人事科(處),各大企業(yè):
現將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7〕26號)轉發(fā)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遵照執(zhí)行。
縣區(qū)應試人員或單位應于7月24日前,將報名材料送到本縣區(qū)人事考試中心辦理資格初審(各審核點情況一覽表見附件),并由縣區(qū)人事考試中心報送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審核、確認手續(xù);市直及中央、省駐菏單位的應試人員由單位主管部門蓋章后,統(tǒng)一報送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審核、確認手續(xù)。
各縣區(qū)人事考試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駐菏單位于2017年7月25日至7月26日16:00,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菏澤市桂陵路3999號菏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2樓大廳5號窗口)辦理應試人員報名資格現場確認手續(xù)。現場審核和確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審核蓋章后的《2017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各縣區(qū)人事考試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駐菏單位要嚴格審查應試人員報考條件。市人事考試中心審核應試人員材料時,將對應試人員工作單位等信息進行審查,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進行報名的,將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其他考務工作均按照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7〕26號)的要求執(zhí)行。
菏澤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