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將2017年泰安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非公安類)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名單予以公告(見附件)。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排名,對招考職位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同一個錄用職位出現(xiàn)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確定。在相同條件下,退役士兵、優(yōu)秀青年志愿者、具有豐富基層實踐經(jīng)驗的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優(yōu)先。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職位,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成績原則上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面試成績有效人員的平均分。
擬錄用人員公示前,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錄用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招錄機關報經(jīng)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從同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體檢定于7月7日組織實施,體檢通知將在泰安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站(http://taks.tars.gov.cn/)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
泰安市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