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是2009年招聘的三支一扶人員,2011年服務期滿,但是學校又跟我簽了個事業(yè)單位錄用合同,有兩個問題要向你咨詢,第一個:請問我我這種情況報考公務員還可以報四項人員崗位嗎?第二個:這次我參加了2012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我報了四項人員崗位,并且筆試通過,請問資格復審時我需要哪些資料?
回復:可以,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準考證、資格復審確認表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