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研究,決定將擬提拔任用的31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廣大干部、群眾的意見。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反映問題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區(qū)教育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
2.要求 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3.公示時間 從2017年7月23日——2017年7月29日止,共7天。
4.公示聯(lián)系科室和受理電話
組織人事科:3023575
監(jiān)察審計室:3023385
中共南潯區(qū)教育局委員會
201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