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校發(fā)展需要,經(jīng)縣委、縣政府同意,并報相關部門審核,2017年下半年我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教師,為了使本次招聘工作能有序,順利進行,特制訂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shù)
本次招聘職位5個,計劃招聘教師8名,各招聘具體職位、人數(shù)及資格條件詳見《寧遠縣職業(yè)中專學校2017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附件1)。
三、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yè);具備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2、各職位的具體要求見附件《寧遠縣職業(yè)中專學校2017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附件1)
3、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英語教師職位的教師資格證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其它職位的教師資格證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填寫。專業(yè)審查參照《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進行。所學專業(yè)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職位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進行認定。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
5、 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2日以后出生)。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組織或參與過非法組織的;近3年內受到過黨(團)紀嚴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紀記過以上處分的;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舞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內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已被聘用為寧遠縣中小學校的正式在編教師和特崗教師;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國家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名。
四、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3日至8月5日。
2.報名地點:寧遠縣職業(yè)中專學校教科室,聯(lián)系人:李老師,聯(lián)系電話:17375981395
3.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三)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面試、考核等所需費用由縣財政負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四)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并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五)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考核紀律。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2年禁考、終身禁考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聘用后放棄的人員,記入寧遠縣事業(yè)單位聘用考試誠信庫,2年內不得報考寧遠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六)聘用單位負責人和參與招聘工作的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有上述情況者不回避者,若經(jīng)查實,取消應聘人員聘用資格。招聘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人事紀律、保密紀律,否則,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七)本方案解釋權歸寧遠縣職業(yè)中專學校2017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1、寧遠縣職業(yè)中專學校2017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
2、寧遠縣職業(yè)中專學校2017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5、寧遠縣職業(yè)中專學校2017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成績復查申請表
寧遠縣職業(yè)中專學校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