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有關規(guī)定,現將公安部2017年公開遴選人民警察職業(yè)心理素質測評、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面試、體能測評及體檢、考察等有關事項安排公告如下:
一、關于職業(yè)心理素質測評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
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均進行人民警察職業(yè)心理素質測評。職位計劃中注明需進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報考該職位的面試考生還要同時進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
(一)時間定于2017年8月9日,考生須持準考證和身份證于8月9日8:00以前報到(請攜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報到地點為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木樨地校區(qū)北門(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木樨地南里1號)。
(二)人民警察職業(yè)心理素質測評結果不計入總分,僅供個性評價參考。
二、關于面試
時間定于2017年8月10日、8月11日,每天上午8:30,下午13:30開始。面試當天,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報到,參加上午面試的考生須于當日上午8:00以前報到;參加下午面試的考生須于當日下午13:00以前報到,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未按時報到人員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報到地點: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木樨地校區(qū)北門(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木樨地南里1號)
面試人選根據統一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照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崗位報考人數不足5人的,以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具體時間及安排見附件)。
五、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無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50%
綜合成績(有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70%+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成績×30%)×50%
六、體檢、體能測評和考察
面試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參加體檢、體能測評和政審考察人選。體檢、體能測評與政審考察時間及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項
考生食宿、交通費用自理,請合理安排行程,準確按照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面試和相關測試。如有疑問,請致電咨詢,電話:010-66261641。
特此公告。
公安部人事訓練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