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公務員局《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粵人社發(fā)〔2017〕38號)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詹佳欣同志為汕頭市信息中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7天(2017年8月10日2017至8月16日)
受理單位:汕頭市信息中心
監(jiān)督電話:882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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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信息中心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