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 《漢書·高帝紀(jì)》漢王數(shù)羽曰:“夫為人臣為殺其主,殺其已降,為政不平,主約不信,天下所不容,大逆無道,罪十也。”
釋義: “逆”,叛逆,“無道’’指不合封建理法。這剛成語的多指封建專制者對起來造反的人所加的罪名,意為罪大惡極。“大逆無邊”也稱“大逆不道”。
故事: 秦朝滅亡以后,劉邦和項羽展開了長達(dá)五年的楚漢戰(zhàn)爭。
有—天項羽在陣前向劉邦喊話,要與他決一雌雄。劉邦回答說:“我開始與你都受命于楚懷王,約定先定關(guān)中的為王。但是我先定關(guān)中后你卻負(fù)約,讓我到巴蜀去當(dāng)漢王。這是你第一條罪狀。你在去救援趙軍途中,殺死上將軍宋義,自稱上將軍,這是你第二條罪狀。你違抗懷王命令,擅自劫持各諸侯的兵馬人員,這是你的第三條罪狀。”接著,劉邦又揭露項羽燒毀秦宮、掘開秦皇墳?zāi)?,搜刮財物,殺死投降的秦王子嬰,活埋二十萬秦國百姓,殺害義帝等罪狀。在講到第十條罪狀時,劉邦說:“你作為臣子而殺死君王,又殺害已經(jīng)投降的人,為政不平,對訂立的約定不講信義,為天下所不容,屬于重大的叛逆。你犯下如此十條大罪,我興仁義之兵來討你這個逆賊,你還有什么面目向我挑戰(zhàn)!”
項羽聽了劉邦的話,氣得渾身發(fā)抖,命令弓箭手向劉邦放箭。結(jié)果,一箭射中劉邦前胸,漢軍只好遲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