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和《2017高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301人公告》(高人社〔2017〕87號)精神,經筆試、面試、體檢和政審等,現(xiàn)對今年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育類擬聘用人員馮美玲等133人(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時間從2017年8月21日起至8月29日止,共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對公示對象有異議,可向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電話:0668—6662847)或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電話:0668—6633839)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提倡簽署或自報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單位印章。反映公示人選的情況和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不得借機誹謗和誣告。
公示完畢后,擬聘用人員于2017年8月30日上午9:00集中高州市教育局九樓會議室參加會議,進行選校及發(fā)放《介紹信》,擬聘用人員需帶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
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高州市教育局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