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教育廳和臺州市教育局統(tǒng)一部署,我市從9月下旬開始開展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方式
2017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采用網上申報方式,網址為:www.jszg.edu.cn。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為全國統(tǒng)考合格認定申請人。
二、教師資格認定程序、時間安排
程序 |
時間 |
對象 |
說 明 |
網上 申報 |
9月21日至 9月29日 (每個工作日的8:30至20:00) |
已取得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筆試、面試都合格者)人員 |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選擇“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 注: (1)網上申報時,通訊地址必須填寫快遞能寄到的詳細地址,如因地址不詳或不實,無法寄達,責任自負. (2)申請幼兒教師資格證的,在“檔案號”一欄寫明“幼兒已婚(或幼兒未婚)” (3) 懷孕者,建議選擇明年申請(詳見“體檢”說明) |
現(xiàn)場 確認 |
10月10日- 10月12日 (8:00-11:30 14:00-17:00) |
已取得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筆試、面試都合格者)人員 |
帶齊申請材料(見下),到臨海市政府辦事大廳三樓330號(職業(yè)資格資質綜合窗口)辦理審核手續(xù) |
體檢 |
10月16日6:30 |
已取得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并已在網上申報的人員 |
空腹,帶體檢費、與網上報名相同照片1張到指定 醫(yī)院體檢(現(xiàn)場確認時通知)。復檢者按體檢中心規(guī)定時間參加復檢,否則,視作自動放棄。 (懷孕者,建議選擇明年申請,不建議懷孕參加體檢,申請人堅持要參加胸透等所有項目體檢的,須充分征求家人和醫(yī)生意見,告知體檢負責人,并按醫(yī)院規(guī)定辦) |
審批 公示 |
10月28日后 |
經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審查,擬認定人員名單在臨海教育網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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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證 |
11月8日后 快遞寄達 |
網上申報時,通訊地址必須填寫快遞能寄到的詳細地址,如因地址不詳或不實,教師資格證無法寄達,責任自負 |
三、申請對象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實行屬地管理原則。
戶口或工作單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在臨海市的人員,以及戶口不在臨海市,但人事檔案掛靠臨海市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員,均可向臨海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戶口和人事檔案均不在臨海市的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
2017年下半年臨海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流程
1、網上申報 (供參考,以網上報名時教師資格認定流程指令提示為準)
特別說明: 懷孕者,建議選擇明年申請(詳見“體檢”說明)。
(1)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于9月21日至9月29日(每個工作日的8:30至20:00)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點擊網站首頁右側“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后,再點擊“注冊”,進入資格認定申報系統(tǒng)。
(2)網上注冊---閱讀“申報人必讀”,并接受網上申報協(xié)議:“已閱讀并完全同意”---下一步……;
(3)準確、如實填寫申請人詳細身份信息(“畢業(yè)學校”的填寫以畢業(yè)證書中所蓋公章學校的名稱為準,“通訊地址”必須填寫快遞能寄到的詳細地址); 申請幼兒教師資格證的,在“檔案號”一欄寫明“幼兒已婚(或幼兒未婚)”
(4)選擇認定機構。臨海戶籍或人事檔案在臨海的申請人須嚴格按規(guī)定, 選擇相應認定機構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具體如下):
申請 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選臨海市教育局;
申請 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選臺州市教育局
(5)選擇現(xiàn)場確認點-----臨海市教育局;
(6)仔細閱讀注意事項;
(7)上傳照片。上傳與辦證(現(xiàn)場確認時交到認定機構)相同的正規(guī)證件照(照片文件類型為.jpg,例zhaopian.jpg,規(guī)格為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過20kb,照片必須清晰、完整,近期正面半身免冠黑白或彩色證件照,不得上傳自拍照);
(8)打印申請材料。點擊頁面右側的“在線打印”或“下載打印”申請材料,并在申請表內的“承諾書”上簽名確認。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要求復印成一張a3紙正反面,一式二份)。“思想品德鑒定表”一式一份。
申請人填寫信息和上傳照片出現(xiàn)不一致情況,或通訊地址不詳、不實,教師資格證無法寄達,責任自負。
申請人注冊成功后,須妥善保管報名時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等。
2、提交申請材料、現(xiàn)場確認
所有申請人于10月10日至10月12日,帶申請材料到臨海市政府辦事大廳三樓330號(職業(yè)資格資質綜合窗口)進行資格初審、現(xiàn)場確認: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2份、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1份、學歷證書、全國統(tǒng)考合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或人事檔案證明、近期正面免冠二寸黑白或彩色證件照4張等(詳見公告“四、現(xiàn)場確認隨帶材料”)
3、體檢
10月16日早晨6:30,空腹,帶體檢費及與網上報名相同的照片1張,到指定醫(yī)院參加體檢(現(xiàn)場確認后通知申請人,體檢表由醫(yī)院提供),復檢者按體檢中心規(guī)定時間參加復檢,否則,視作自動放棄。
δ(懷孕者,建議選擇明年申請,不建議懷孕參加體檢,申請人堅持要參加胸透等所有項目體檢的,須充分征求家人和醫(yī)生意見,告知體檢負責人,并按醫(yī)院規(guī)定辦)
4、認定機構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作出是否準予認定的結論。
5、公示、公布認定結果、打印證書
擬認定人員名單于10月28日后公示于臨海教育網,公示期滿一周后,由本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向上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報批,獲批準后在臨海教育網公布認定結果并打印證書。
6、證書送達
11月8日始,通過認定的人員,由工作人員根據(jù)申請人網上申報時所填寫的詳實地址,將教師資格證書寄送給申請人。
(網上申報時,通訊地址必須填寫快遞能寄到的詳細地址,如因地址不詳或不實,教師資格證無法寄達,責任自負)。
臨海市教師資格認定咨詢地點和電話如下:
10月10-12日咨詢臨海市政府辦事大廳三樓330號(職業(yè)資格資質綜合窗口)85309560
其余時間咨詢臨海市高埠路2號市教育局四樓8531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