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人才隊伍建設,推進廣州城鄉(xiāng)建設發(fā)展,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第139號令)等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詳見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門戶網站(http://www.gzcc.gov.cn/,政務公開-信息公開目錄-組織機構-直屬單位欄目)。
二、招聘崗位、人數
詳見《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直屬事業(yè)單位2017年第一批公開招聘人員崗位需求表》。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guī)定。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guī)定的廣州市戶口準入條件。
(四)年齡限45周歲以下,報考人員年齡計算以2017年10月23日為界。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術資格、資歷以及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名。
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
四、報名
(一)采取電子郵件方式報名,將報名登記表電子版發(fā)送至zzrsc@gzcc.gov.cn,同時將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記錄)等招聘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掃描件作為郵件附件。報名時間:2017年10月23日9:00至2017年10月25日17:00(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
(二)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1個崗位進行報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考人數。
(四)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考生自行打印面試通知。
(五)報名和資格審核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及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五、資格審核、考試
(一)本次招聘不設筆試,僅采取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二)參加面試人員須按面試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面試前的資格審核和面試。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對象參加資格審核需提供的資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記錄)等招聘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上述材料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六、體檢、考察、公示
(一)體檢。按各崗位面試合格人員成績高低順序,以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組織體檢對象到指定醫(yī)院體檢,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二)考察。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根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精神,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經歷(需提供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計劃生育等情況,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疾旌细裾吡袨閿M聘用人員。
(三)公示。對擬聘用人員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四)當出現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放棄錄用或公示中發(fā)現問題等情況,可從同一崗位面試合格者中按面試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
七、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guī)定的程序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半年,初次就業(y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內受處分,或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已取得省外專業(yè)技術資格的省外報考人員,須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yè)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的要求進行專業(yè)技術資格確認。在本單位有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過專業(yè)技術資格確認前,按照低聘一級層次專業(yè)技術崗位聘用。
八、薪酬待遇
招聘單位聘用人員均為事業(yè)單位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項
(一)考生參加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面試通知和身份證,請妥善保管。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憑面試通知及臨時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它證件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
(二)報考人員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計算工作經歷截止日期為報名之日。
(三)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按所獲畢業(yè)證書或學位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為準,專業(yè)名稱與崗位所列二級學科名稱一致的視為符合該崗位專業(yè)要求,專業(yè)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yǎng)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yè)的依據。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yè)名稱與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不一致的崗位。報考人員畢業(yè)證書或學位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未列入《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2016年版)》,但所學專業(yè)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yè)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須在報名前提供畢業(yè)證書或學位證書、課程成績單(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yè)的方可報考。
(四)中外合作辦學、港澳臺、國外學歷學位須辦理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并在體檢合格5個工作日內提供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報考,并在體檢合格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證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報考資格。
十、本公告由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組織人事部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20-83124923、020-83124824
投訴電話:020-83124826
郵 箱:zzrsc@gzcc.gov.cn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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