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業(yè)大學法學院2018年招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章程
來源:南京工業(yè)大學 閱讀:1414 次 日期:2017-10-11 10: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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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院簡介

1997年南京工業(yè)大學的前身南京化工大學開始招收第一屆法學專業(yè)本科生,2002年成立法律與行政學院,2006年調整為法學院與公共管理學院。2010年將原法學院和公共管理學院組建成法律與行政學院。2015年學校進行學部制改革和學科整合,原法律與行政學院更名為法學院,隸屬于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部。

在學科發(fā)展方面,學院現有4個本科專業(yè),分別為法學、行政管理、公共事業(yè)管理、社會工作;1個一級法學碩士點,分別設有法學理論、憲法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等二級碩士點;1個二級行政管理碩士點,分別設有當代中國政府與公共政策研究、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社會組織與公共治理、績效評估與管理、科技政策與管理等方向。江北新區(qū)發(fā)展研究院、江蘇省生態(tài)法學研究會、江蘇省老年法學研究會(籌)和江蘇省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法制建設研究基地掛靠我院。我院積極開展學術活動和學術交流,分別舉辦了“海峽兩岸抽象行政行為之審查與監(jiān)督學術研討會”、“海峽兩岸抽象行政行為的監(jiān)督與審查研討會”、“特色法學與工科學科交融座談會”、“碳排放中的政策與法律問題研討會”、“江蘇省生態(tài)法治論壇”、“江北新區(qū)發(fā)展論壇”等;與美國喬治敦大學法學院、紐約大學法學院、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院、臺灣中央研究法律研究所、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朝陽科技大學人文與社會學院及其社會工作系、云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及其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系等建立了合作關系或學術交流關系。

在師資力量方面,學院共有教職員工54人。其中,專職教師44人,行政和教輔人員10人?,F有教授10人,副教授25人,講師9人;多人次出國進修或獲得國外博士學位。學院部分資深教授分別兼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同行評議專家、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專家?guī)鞂<?、全國縣級行政管理研究會常務理事、全國政策科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行政管理學會理事、江蘇省社科基金項目同行評議專家,江蘇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專家咨詢組成員、江蘇省高校教師高評委會及學科評議組評審專家、江蘇省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江蘇省生態(tài)法學研究會會長、江蘇省法理學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江蘇省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江蘇省工程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南京市依法治市特邀專家、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特邀專家、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特邀專家、南京市政協(xié)咨詢專家、江蘇省政治學會理事等。

在科學研究方面,近五年來,獲教育部全國高等學??茖W研究優(yōu)秀成果(人文社科)獎、省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等,獲批多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項目、江蘇省社科基金項目及司法部、交通運輸部、中國法學會等部級項目。

二、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條件:

1、申請人應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

2、申請人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3、申請人必須是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且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秀,專業(yè)成績或綜合成績名列本專業(yè)前茅;

4、申請人須被推薦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單(占用申請者母校的推免指標);

5、申請人在本科學習期間未受過任何處罰或處分。

三、接收推免生的資助與獎勵政策:

1、對來自教育部批準設有研究生院的院校、原“985工程”院校且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的全日制推免生,入學后第一學年可獲得新生優(yōu)秀獎學金——“校長特別獎學金”30000元;對來自本校南京工業(yè)大學、本科階段綜合成績排名前3%且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的全日制推免生入學后第一學年可獲得新生優(yōu)秀獎學金——“校長特別獎學金”30000元;

2、其他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的全日制推免生(包括學術型和專業(yè)學位),入學后第一學年可100%獲得新生優(yōu)秀獎學金一等獎(12000元/人)。

四、接收推免生的申請材料:

凡經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申請報考南京工業(yè)大學2018年推免生的優(yōu)秀應屆本科生,需在復試時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1、本人學生證、身份證復印件;

2、國家級外語考試成績或合格證書復印件一份;

3、有公開發(fā)表的學術論文、科研成果或獲獎證書者,提供復印件一份;

4、本科學習成績單一份,要求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紅章原件);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紙大小(成績單可按所在學校格式),申請材料均需在復試報到時遞交學院研究生秘書,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五、接收工作安排:

1、申請人(包括前期已進行預報名的考生)須通過教育部“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對我院相關專業(yè)提出申請。

2、我校將及時審核申請信息,并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fā)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3、復試錄取基本要求:

復試考察學生德、智、體、能、勤等多方面的綜合素質,著重考察學生科研創(chuàng)新潛力,對學科的認識、學科知識的綜合應用能力,考生知識背景等。復試形式為面試。復試內容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專業(yè)素質及能力考核兩個部分,總成績?yōu)?00分。其中,外語水平測試占30%、專業(yè)素質及能力考核占70%。

復試時間為2017年10月9日-10月23日,采用分批集中方式,具體時間由學院與報考學生協(xié)商。

4、凡通過復試,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學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發(fā)布待錄取通知,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須在24小時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確認錄取,否則視為放棄。

5、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凡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名單須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gra.njtech.edu.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考生對公示名單如有疑問,學校研招辦將協(xié)同紀委辦公室及時調查處理投訴和舉報,并按國家相關文件精神執(zhí)行。

六、其他說明:

1、申請人必須保證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經發(fā)現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內容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取消錄取資格。

2、推免生復試期間不安排體格檢查,體檢工作統(tǒng)一放在轉年統(tǒng)考考生復試期間進行。

七、聯(lián)系方式

1、聯(lián)系人: 王老師

2、聯(lián)系電話:025—58139620

3、通訊地址:南京市浦口區(qū)浦珠南路30號南京工業(yè)大學法學院

4、郵政編碼:211816

南京工業(yè)大學法學院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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