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涼山州國土資源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和人崗相適的原則,擬于近期面向全州公開考調事業(yè)人員15名,公告如下:
一、考調單位及名額
州國土資源信息管理中心2名;
州不動產登記中心5名;
州城鄉(xiāng)土地綜合整治儲備中心8名。
(具體崗位條件見附件1)
二、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考調對象
全州符合考調條件的公務員(參公人員)、全額撥款事業(yè)干部。
駐村第一書記參加考調的,仍要繼續(xù)擔任貧困村第一書記,直至任期結束。
(二)考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無違法違紀行為。
3.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7年10月25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體崗位要求詳見崗位表(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有建檔立卡貧困村的鄉(xiāng)(鎮(zhèn))黨政正職不參加考調。
2.尚在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yè)人員。
3.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間、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jiān)察部門立案審查的人員。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事業(yè)單位招聘應當回避的情形。
四、考調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信息公告方式
本次考調公告在涼山州人事考試網(wǎng)及涼山日報上發(fā)布(http://www.lszpta.gov.cn/);其他考調成績等相關事項均在涼山州國土資源局網(wǎng)站(http://www.lszlr.gov.cn/)上發(fā)布。報考者應及時 、主動到涼山州國土資源局網(wǎng)站上查詢或撥打咨詢電話了解考調信息及進程,因不及時、主動查詢考調信息造成損失的,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7年11月3日(周五 )。
報名地點:涼山州國土資源局人事科(309室)
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涼山州國土資源局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份(雙面打印);
2.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審原件,收復印件;
3. 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yè)人員編制卡復印件一份,并加蓋原單位公章;
4.1寸近期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
5.不能聘到原崗位的同意低聘承諾。公務員(參公人員)放棄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承諾;
6.其他與崗位有關的證明材料。
(三)考調方式
1.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各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州國土資源局考調小組研究后決定是否降低開考比例,最低不低于3: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削減或取消考調崗位。
2.筆試
筆試用閉卷方式進行,合卷滿分100分。筆試內容為公文寫作(30分);公共基礎知識、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35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394號)》(30分)、“兩學一做”(5分)。
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暫定為2017年11月13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分值滿分100分。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分析、組織協(xié)調、臨場應變、語言表達等履行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按照考調崗位計劃以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jù)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名額,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五)考察
體檢結束后,根據(jù)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六)公示
確定擬考調人員名單在涼山州國土資源局網(wǎng)站上公布。
(七)試用
考試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以考察人崗相適應度。
(八)遞補
以上各環(huán)節(jié),如出現(xiàn)放棄或不合格者,經考調小組同意后,可依次遞補一次。
(九)調動
經考察合格后,正式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
五、考調紀律及要求
(一)報考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調工作紀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guī)追究當事人的有關責任。
(三)本次考調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六、本公告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4-2169340、2168485
監(jiān)督電話:0834-2170936
涼山州國土資源局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