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鹽城市司法局面向全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公開選調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人數及要求
單位 名稱 | 選調 人數 | 資格條件 | ||
學歷 | 專業(yè) | 其他 | ||
鹽城市 司法局 | 1 | 本科及以上 | 法律類、計算機(大類)類 | 取得相應學位 |
二、選調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履行擬任職務所需要的政策理論、業(yè)務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
2.具有5年以上司法行政系統(tǒng)公務員工作經歷;
3.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身體健康;
4.擔任科員及以下職務,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報考職位學歷、專業(yè)等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地區(qū)或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新錄用公務員尚在試用期的;
5.2015年及以后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新錄用的公務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方法
1.報名與資格審核
報名和資格審核工作由鹽城市司法局組織。
(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31日-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節(jié)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鹽城市司法局政治部(鹽城市亭湖區(qū)毓龍東路17號司法局403室),聯系人:謝冰,聯系電話:85606121。
(3)報名注意事項: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公務員登記表、工作經歷證明、年度考核結果證明及相關任職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張,填寫《鹽城市司法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
(4)資格審核:鹽城市司法局依據選調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凡發(fā)現報考者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數須達到擬選調職位人數5:1比例,如報考人數不足,則取消本次選調。
2.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考試總成績的50%,筆試總分100分,筆試內容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和司法行政業(yè)務知識。
筆試結束后,由鹽城市人社局和鹽城市司法局共同商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筆試成績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擬選調職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同分同進),如進入合格線的人數未達到1:3的比例,則按實際達到合格線的人數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面試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
考試工作由鹽城市人社局和鹽城市司法局共同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察和體檢
根據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按照選調職位擬選調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偡窒嗤瑫r,面試成績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選。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工作實績等情況。
考察后,按照擬選調職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因考察、體檢不合格等出現缺額的,按照總成績在符合條件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察和體檢工作由鹽城市司法局按規(guī)定組織實施。
4.公示
擬選調人員名單在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鹽城市司法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5.辦理相關手續(xù)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調人員,由鹽城市司法局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擬選調人員在接到調動通知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選調資格。
四、紀律監(jiān)督
本次公開選調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嚴格按照公務員公開選調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社會全程監(jiān)督。
本公告由鹽城市人社局、鹽城市司法局負責解釋。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