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對2012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中2012年高校應屆生畢業(yè)證復查的通知
根據(jù)中共雅安市委組織部、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2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復查2012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中2012年高校應屆生畢業(yè)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查的對象
參加我市2012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體檢合格且在資格復審時未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原件及復印件的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二、復查的地點與時間
地點: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公務員管理科(雅安市雨城區(qū)大眾路19號)
時間:2012年8月1日-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到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考生參加復查時須提交的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原件及復印件1份;
四、有關要求
1、由本人到復查地點進行復查。
2、參加復查的人員,必須按要求提供相關手續(xù)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人員所提供的相關材料與報考職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錄用,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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