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擬面向社會招聘10—15名窗口業(yè)務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品行端正且具有正常履行崗位工作的身體條件;
3、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興安盟當?shù)爻W艏?(補充)
5、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及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1、招聘崗位:管理中心(含各旗縣市管理部)服務大廳窗口業(yè)務工作人員;
2、學歷: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3、專業(yè):財會(財務)類、計算機類、審計類、金融類;
4、年齡:32周歲(含)以內。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主要分為四個環(huán)節(jié):報名、筆試、面試、聘用。
1、報名
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17:00截止。報名可以采取郵寄報名材料或將報名材料直接送至指定地址等方式。郵寄(掛號信或ems)地址:興安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郵編:137400;直送地址:興安盟烏蘭浩特市罕山東街29號 興安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傳達室(每日8:00—17:00)。
應聘人員需提交的報名材料:1、身份證;2、畢業(yè)證;3、工作簡歷;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資料均只需提供復印件。
2、筆試
我中心在資格審查的基礎上確定參加筆試人選。筆試名單于2017年11月17日前電話通知本人,筆試于2017年11月20日前完成。
3、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于2017年11月底前完成。
四、聘用
綜合考試成績(筆試、面試各占50%)排名在前15名的應聘人員將成為管理中心招聘人員,并按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規(guī)定簽訂相關聘用合同。
五、特別提示:應聘人員應保證提供的各種材料真實、準確,招聘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將取消應聘資格。
六、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
七、聯(lián)系電話:0482——3999023、13704791617。
興安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