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坪山區(qū)面向全國各級黨政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4名(黨群系統(tǒng)),具體崗位見《深圳市坪山區(qū)2017年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深圳市內、市外地市級及以上黨政機關、中央和省直屬機關的駐深單位在編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一)參加選調的公務員須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已完成公務員登記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登記;
2.試用期滿已轉正定級,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1年11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及學士以上學位;
5.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yè)心,遵紀守法,身體健康;脫離處分期和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職年限或合同規(guī)定;
6.符合報考職位所列明的具體職位要求;跨職類報考須符合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交流轉任有關條件規(guī)定;報考本次綜合管理類副主任科員以下崗位的,轉任后按不高于考生現職務層次任職定級,即考生現職務層次為科員級的,轉任后為科員;考生現職務層次為副科級及以上的,轉任后為副主任科員;
7.符合任職回避規(guī)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
2.在受處分期間或者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未滿工作服務年限的,市內聘任制公務員尚在首次聘期內的;
4.任職試用期未滿的(自愿按試用原職級以下職務轉任任職的除外);
5.有不符合職位任職要求的其他情況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自發(fā)布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7日下午17:00。
(2)報名方式:由報考人員將相關材料的電子版(紙質材料提供掃描件)發(fā)至郵箱hewenbo@psxq.gov.cn(附件2)。
(3)報名時須提交材料:
①《深圳市坪山區(qū)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附件3,本人簽字后的掃描件),填寫要求見《深圳市坪山區(qū)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填寫說明》(附件4);
②《深圳市坪山區(qū)選調公務員報名信息簡表》(附件5);
③近期免冠大一寸白底證件照;
④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及學位證書復印件;
⑤公務員身份承諾書和計劃生育承諾書(附件6、7,本人簽字后的掃描件);
⑥聘任制公務員知情同意書(附件8,本人簽字后的掃描件);
⑦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⑧任現職級文件復印件;
⑨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電子版或者掃描件,打包壓縮件后發(fā)送到指定郵箱(大小控制在10mb以內,文件名為“考生姓名”),其中材料⑦與⑧可暫不提供,待單位考察時補交。
(二)資格初審
根據選調條件和報名材料,由坪山區(qū)委組織部組織對報名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于2017年11月20日在坪山政府在線進行公布,初審合格人員均可參加考試。
資格初審僅對考生如實提供的材料進行初步核對,其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職位要求最終以轉任審批為準。
(三)考試
考試形式包括筆試和面試??忌鷶y帶身份證和報名表(附件3)參加筆試、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選調人數1:5的比例進入面試(如參加筆試人數不足5倍,則全部考生進入面試)。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計算考試的總成績,總成績合格線為75分。時間、地點如下:
筆試時間:2017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09:30—11:30,參加筆試的考生需在09:00進場完畢。筆試考場設在坪山高級中學(當天晚上10點前在坪山政府在線公布筆試成績、入圍面試名單);
面試時間:2017年11月26日(星期日),面試考場設在坪山高級中學。上午09:30開考,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08:30-9:00到達面試考場指定等候室驗證入場。
地點:坪山高級中學(坪山區(qū)錦龍大道東側坪山高級中學)。
(四)確定考察人選
坪山區(qū)委組織部于2017年11月27日前在坪山政府在線公布考試成績。區(qū)委組織部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錄用名額1:1比例確定擬考察人選,其中屬市外公務員的,需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核。
考察人員名單公示后一周內,考察人員自行在三甲醫(yī)院進行體檢并把體檢報告郵寄到深圳市坪山區(qū)委組織部,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
(五)考察
選調單位派出考察組通過實地走訪、查閱人事檔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考察其工作實績、履職能力以及與職位的匹配程度,并提出對擬選調人員的意見。
(六)確定擬選調人選
坪山區(qū)委組織部綜合考試成績和資格復審、考察、體檢情況,確定擬選調人員。
如有審核不通過、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棄等情形,空出的選調名額由坪山區(qū)委組織部確定是否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七)研究任職并辦理調動手續(xù)
坪山區(qū)委組織部按規(guī)定研究任職,其中市外公務員需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后研究任職,并辦理調動及任職手續(xù)。
(八)公布選調結果
坪山區(qū)委組織部將在坪山政府在線網站公布選調結果;未獲選調資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項
(一)聯(lián)系方式及報名郵箱,請見附件2;
(二)除了年齡以外的資格條件時間均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三)選調過程中,如發(fā)現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選調資格;
(四)市外(含中央和省直屬機關的駐深單位)公務員通過公開選調方式須轉任為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按規(guī)定與用人機關簽訂聘任合同,后續(xù)日常管理均按照《深圳市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聘任合同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執(zhí)行;
(五)選調人員正式調入坪山區(qū)后,住房保障由坪山區(qū)政府根據相關規(guī)定和實際情況統(tǒng)籌考慮;
(六)本次選調對進入筆試和面試的深圳市外考生均給予適當交通食宿補貼。考生在筆試當天,向工作人員提供本人來深的城際間的機票、火車票、長途汽車票、船票、高速過路發(fā)票等交通、食宿票據原件,以及身份證和本人銀行卡復印件(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工作人員將根據考生在報名過程中填寫的信息并結合交通、票據,確定具體補貼金額。若考生未能在筆試和面試當天提供票據或提供銀行等信息錯誤的,將不能獲得補貼。補貼標準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發(fā)放。補貼標準:廣東省內深圳市外500元/人;廣東省外1000元/人;
(五)考生咨詢電話:0755-84622926(劉先生)、0755-28411830(饒先生)。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深圳市坪山區(qū)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1.深圳市坪山區(qū)2017年11月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黨群系統(tǒng))
中共深圳市坪山區(qū)委組織部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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