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巡查員?,F(xiàn)將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巡查員15名
二、資格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奉獻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3、男性,大專及以上學歷,35周歲及以下(198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太倉市戶籍,身體健康。
三、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報名方式:報名入口(開放時間: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4日16:00)。
四、錄用辦法
1、考核方式:綜合考核。若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通過資格預審人數(shù)比例少于1:3的,直接進入面試;若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通過資格預審人數(shù)比例多于1:3的,則采用筆試+面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對不符合《簡章》規(guī)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
3、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現(xiàn)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zhì)。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用。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政審
1、根據(jù)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參照相應標準進行。因體檢不合格等出現(xiàn)缺額時,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的應聘者中,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2、組織相關人員對體檢通過人員進行政審。
六、公示和錄用
1、根據(jù)考察結果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
2、新錄用員工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或不勝任工作者,取消錄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3、用工形式:采用勞務派遣方式,錄用人員與太倉市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太倉市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派遣至太倉市社會綜合治理聯(lián)動中心工作。
4、工資待遇:參照公安輔警工資待遇執(zhí)行。
七、其他
本次招聘具體詳情、通知、公告請注意瀏覽太倉市人才網(wǎng)官方網(wǎng)站http://www.tcrc.com.cn,不再進行書面通知。
本次招聘報名工作由太倉市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實施(聯(lián)系電話:0512-53123587,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太倉市社會綜合治理聯(lián)動中心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