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阿壩州2012年統(tǒng)籌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開展考察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時間
2012年7月31日至2012年8月14日,具體時間由各考察組自行確定。
二、組織實施
各縣公選職位的考察工作由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州級機關公選職位的考察工作由職位所在單位(主管部門)黨組(黨委)負責組織實施。州級部門考察組由一名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領導任組長,抽派單位政工干部和紀檢監(jiān)察干部為成員,負責本單位公選職位的考察工作。
三、有關要求
1. 考察工作要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有關程序,全面考察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xiàn)情況。
2.考察組要深入到考察對象所在地區(qū)或單位進行實地考察,同一職位的考察對象由同一考察組考察。
3. 各考察對象所在單位積極配合考察工作,按要求準備好考察對象個人檔案。
4. 考察對象要認真撰寫個人工作總結,經單位審核同意后于考察當日交考察組。
5. 具體考察事宜由各考察組負責與考察對象所在單位聯(lián)系。
阿壩州2012年統(tǒng)籌公選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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