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招聘合同制書記員、講解員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宜良縣人民檢察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9名合同制書記員、講解員?,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通過考試、考核按比例擇優(yōu)錄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合同制書記員、講解員共19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9名)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標準
合同制書記員、講解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采用勞務派遣方式用工。工資待遇參照現(xiàn)行宜良縣機關事業(yè)單位輔助性一般崗位人員薪酬待遇(含社會保險)核定。
四、招聘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社會責任感,品行良好,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記錄;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法律、文體、播音主持專業(yè)及持有C1及以上駕駛證在同等情況下優(yōu)先);
3、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要求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具備速錄、速記技能;
5、具有較好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
6、五官端正,無殘疾,無口吃、重聽、色弱等不適宜從事本崗位工作的疾病和缺陷,符合檢察院工作人員體檢標準要求。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核的方式進行,考生提供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及現(xiàn)場確認:
1、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等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 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張;
2、已就業(yè)人員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即可報名。
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11月28日
報名地點:宜良縣人民檢察院二樓大廳。(宜良縣匡遠街道辦匯東西路中段)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方可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
六、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計算機技能測試、面試,筆試成績占25%,計算機技能測試成績占25%,面試成績占50%。體能測評為達標。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5%+計算機技能測試成績×25%+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方式及內(nèi)容: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以主觀題為主,主要測試報考人員應具備相應的法律業(yè)務知識、文稿寫作、邏輯思維能力。筆試成績低于60分,不得進入面試。
2、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憑準考證及本人身份證入場筆試。
(二)計算機技能測試
1、計算機技能測試滿分100分,主要測試文字錄入,文檔編輯處理等。測試成績低于60分,不得進入面試。
2、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取得司法考試C證以上的考生不用參加筆試及計算機技能測試,直接進入面試。
(三)面試
1、按照筆試和計算機技能測試成績確定面試人選,以崗位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人選進入面試,(含末位并列人員)。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面試的,空缺的名額按筆試、計算機技能測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如出現(xiàn)該崗位無人遞補或筆試、計算機技能測試合格線以上人數(shù)不足上述比例的,可進行差額、等額面試。
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若面試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無論筆試和計算機技能測試成績?nèi)绾?,均不得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
3、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科目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準》執(zhí)行。
體能測評過程中,由于報考人員個人原因?qū)е虏荒茉谝?guī)定時間進行測評或明知自身進行測評可能產(chǎn)生風險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體能測評不得申請免測或緩測,測評結(jié)論一經(jīng)做出,不再進行復測。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政審考察
1、體檢和政審人選的確定: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與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政審人選,并進行公示。
2、政審重點考察擬錄用人員的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zhì)、工作實績等情況。同時考察考生是否符合聘用條件,所提供的報名材料是否真實有效。
3、體檢和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空缺人選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
1、聘用人員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與勞務派遣機構(gòu)簽訂勞動合同,以勞務派遣的方式到宜良縣人民檢察院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宜良縣人民檢察院負責。初次簽訂勞動合同實行一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經(jīng)業(yè)務測試和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每年簽訂一次,合同期滿后對聘用人員進行業(yè)務測試和考核,合格根據(jù)崗位需要續(xù)簽勞動合同;不合格不再簽訂勞動合同。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1、報考人員須保證提供的證件材料及情況真實準確,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替考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2、招聘工作需嚴格按照招聘方案組織實施,在確定人員進入筆試、計算機技能測試、面試、體能測評、聘用等環(huán)節(jié),都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公示,嚴禁弄虛作假,如發(fā)現(xiàn)有違反政策規(guī)定聘用的人員將予以退回,并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十、其他相關事項
1、本次招聘考試成績有效期一年,若途中有人離職和新增人員崗位,則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補錄。
2、此次招聘合同制書記員、講解員的筆試、計算機技能測試、體能測評委托第三方完成,面試、體檢、政審由宜良縣人民檢察院組織完成。
報名咨詢電話: 0871-66391404
紀檢監(jiān)督電話: 0871-66391405
宜良縣人民檢察院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