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關于做好第三批退役士兵村干部選聘工作的通知》(泰民發(fā)〔2017〕256號)精神,全市今年計劃選聘一批退役士兵(士官)到村(含涉農(nóng)社區(qū))任職?,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選聘數(shù)量
全市擬選聘20名退役士兵到村任“兩委”正職助理。
二、選聘對象
1.具有泰興市戶籍的退役士兵(士官);
2.2014-2016年及2017年11月底前的退役士兵(士官);
3.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5年12月1日后出生),優(yōu)秀的退役士官年齡可放寬至37周歲(1980年12月1日后出生);
4.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5.熱心農(nóng)村基層工作、有志于到農(nóng)村建功立業(yè),服務群眾有感情、發(fā)展富民有本事、作風行為有正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勝任農(nóng)村基層工作;
6.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本科以上學歷優(yōu)先。
三、選聘程序
本次選聘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組織實施,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配合。主要包括以下程序及步驟:
1.制定選聘工作方案(12月8日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制定選聘方案上報泰州市委組織部、泰州市民政局審核把關。
2.發(fā)布簡章(12月9日前)。通過泰興黨建網(wǎng)(www.txdj.cn)、泰興組工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統(tǒng)一發(fā)布選聘簡章。
3.宣傳發(fā)動(12月12日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利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選聘工作的意義、選聘條件、選聘方式、報名程序等,動員廣大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士官)積極踴躍報名。
4.組織報名(12月12日下午5點30分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在民政辦設立報名現(xiàn)場,符合條件人員攜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出現(xiàn)役證、學歷證書、部隊任職證明、受部隊團級及以上表彰獎勵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2寸正面免冠照2張,到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民政辦現(xiàn)場報名。
5.資格審查(12月13日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對照公開選聘資格條件,進行初步審核,并將符合條件的初步人選上報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會同市委組織部對照報名條件,對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復審。按照與選聘名額不少于1.5︰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查的人選,報名人數(shù)不足的,相應核減選聘名額。
6.遴選考查(12月15日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會同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組成考查組,對復審合格人選采取面談(滿分100分)形式(根據(jù)需要視情增加筆試環(huán)節(jié)),統(tǒng)一組織對報名對象進行素質(zhì)測試,形成考查得分,若增加筆試環(huán)節(jié),考查結果計分辦法由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確定。
7.量化積分(12月16日前)。根據(jù)《泰興市選聘退役士兵到村任職量化積分細則》,市民政局合同市委組織部對參加考查人選進行積分,以最高積分為基準,作為滿分100分,其他人員按照“個人積分/最高積分﹡100分”的換算辦法,計算每人量化積分的百分制得分。
8.綜合積分(12月17日前)。根據(jù)量化積分百分制得分和考查得分,分別按照30%、70%的比例計算綜合積分。
9.研究人選(12月18日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召開聯(lián)席會議,結合綜合積分情況,研究確定擬錄用初步人選。
10.組織體檢(12月20日前)。組織擬錄用初步人選進行體檢,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按同一招聘崗位綜合積分排名情況依次遞補。
11.公示聘用(12月22日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政府網(wǎng)站和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
四、培養(yǎng)管理
1.新聘用的退役士兵,原則上按報名村崗位安排任職。新選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考核合格后正式簽訂聘用合同。
2.新聘用的退役士兵(士官)納入《泰州市村干部隊伍雁陣培育計劃(2017-2019年)》中村年輕干部苗子統(tǒng)一管理。
3.退役士兵村干部在聘用期內(nèi),享受村干部副職的報酬和考核等相關待遇。
本簡章由泰興市委組織部和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市民政局雙擁工作科(0523-87711131)。
中共泰興市委組織部 泰興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