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市2012年高中(中職)招生工作進程安排,現將我縣2012年澂江一中普通高中錄取工作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根據《玉溪市教育局 玉溪市發(fā)展和改期委員會關于下達2012年教育事業(yè)招生計劃的通知》玉教計〔2012〕6號文件的通知,我縣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為750人,為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招生任務,經澂江縣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
1、根據上級的招生政策:全縣擇優(yōu)433人,定向擇優(yōu)204人(根據各初級中學報考人數按比例分配)。澂江一中屬省一級三等普通高中,擇校生比例可招收至招生計劃的20%,經縣招生委員會研究,今年澂江一中的擇校生按招生計劃的15%錄取,因此2012年澂江一中招收擇校生113人,招辦錄取90人,澂江一中自主招擇校生23人。
2、市屬三所學校錄取后,根據考生分數和志愿填報情況全縣擇優(yōu)劃線至536.8分。各初級中學定向擇優(yōu)錄取線如下:
學校 | 澄江二中 | 澄江四中 | 澄江五中 | 澄江九中 |
定向擇優(yōu)數 | 80 | 39 | 39 | 46 |
最低分數線 | 486.6分 | 488.1分 | 496分 | 447.7分 |
3、認真執(zhí)行教育部關于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的“三限”政策。市屬三所學校和澂江一中擇優(yōu)生錄取后,剩余考生為1197人,其中430分以上考生共計212人,按照招收的擇校生人數,擇校生報名最低分數控制線為430分。具體錄取辦法為,考生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8月7日自愿到澂江一中教務處報名(節(jié)假日照常上班),招委按考分從高到底順序錄取。如不能完成招生計劃,可適當降分錄取。按玉計收費(2002)749號文件的規(guī)定澂江一中可收取擇校生費為6000元/生·年,在文件規(guī)定的標準內實行以分定費,即:擇校生費按學年收取,460分及以上考生收取擇校生費為3000元/生•年,450分至459.9分的考生收取擇校生費4000元/生•年,450分以下的考生收取擇校生費5000元/生•年,收取擇校生費用后不再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特此公告
澂江縣招生委員會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