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fā)<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和《朝陽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文件精神,為滿足事業(yè)單位補充人員的需要,我區(qū)定于2018年3月,組織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參加本次招聘的事業(yè)單位共95家,招聘工作崗位共190個?,F(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落戶時間截至2018年3月26日,(含26日));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規(guī)范;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招聘崗位類別為管理崗位、專業(yè)技術崗位、工勤崗位,管理崗位等級為管理九級,專業(yè)技術崗位等級為十三級及以上,工勤崗位等級為初級工。具體要求詳見各招聘部門規(guī)定的崗位條件
二、招聘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網絡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2018年3月26日(09:00)—4月3日(16:00),報考者可以登陸北京市朝陽區(qū)考試鑒定中心網站(www.cpta.gov.cn),自行注冊后進入,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根據系統(tǒng)提示,按照報考崗位的類別分別從相應窗口進行報名,完整、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上傳本人二寸免冠證件近照,打印報名表。
(二)資格初審
2018年3月26日(09:00)—4月3日(16:00),各招聘單位對報考者基本信息進行網上初審。資格初審期間,報考者須及時查詢網上審核狀態(tài),如有疑問,可聯(lián)系招聘單位咨詢。
(三)打印準考證
2018年4月18日—4月20日,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的報考者,登陸網站(www.cpta.gov.cn)打印準考證。
(四)公共基本能力筆試
2018年4月21日(上午)報考者持準考證、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參加公共基本能力筆試。筆試主要考察報考者從事所報考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水平和知識面。筆試形式及內容可參考《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基本能力筆試大綱(試行)》。(可登陸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知識園地”欄目下載,網址:
http://www.bjrbj.gov.cn/bjpta/test_447/zsyd/ksdg/201504/t20150410_40253.html)。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一)考察
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的報考者進行考察。如考察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崗位空缺,各招聘單位應在同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須參加體檢,體檢合格后,由招聘單位進行考察。
(十二)公示
對考察合格人選統(tǒng)一在北京市朝陽區(qū)考試鑒定中心、朝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十三)辦理聘用手續(xù)
區(qū)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單位通過查閱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對擬聘用人員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并為符合條件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應配合招聘單位在規(guī)定時限內辦理聘用手續(xù),逾期將不予聘用。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將不予聘用。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xiàn)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將不予聘用。
三、注意事項
(一)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事業(yè)單位的一個崗位。
(二)年齡計算截至公告發(fā)布之日。
(三)報考者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直系血親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不可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監(jiān)察等崗位。
(四)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報考者,不可參加應聘。
(五)報考者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者即時通報并取消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朝陽區(qū)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的相關考試,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報考者須認真閱讀報名表的“個人誠信聲明”欄有關內容,并在“本人簽名”處,手寫本人姓名。
(七)本次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84296061
考務咨詢詳見崗位信息目錄中各單位聯(lián)系電話
招考監(jiān)督電話: 65099380 65094874
朝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