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人員隊伍結構,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經通州灣示范區(qū)組織人事局審核,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通州灣示范區(qū)事業(yè)單位(教育)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名教師?,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5月至2000年5月期間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大專學歷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yè)生。
(四)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2018屆畢業(yè)生可延緩至辦理聘用手續(xù)時提供,否則不予聘用)。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的政策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國(境)外留學畢業(yè)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二、招聘單位、崗位、對象、人數、專業(yè)、學歷及要求
詳見附件:《通州灣示范區(qū)事業(yè)單位(教育)2018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21日16:00。
(二)報名方式:報名采取電子郵箱方式提交報名材料。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通州灣示范區(qū)事業(yè)單位(教育)2018上半年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3.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掃描件,非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報考用學歷證書掃描件、教師資格證掃描件,以及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
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以電子文檔形式打包發(fā)送到郵箱:117824268@qq.com,郵件主題為:應聘+姓名+崗位代碼。請及時與通州灣示范區(qū)社會管理保障局確認收件情況,qq群:661066177,聯(lián)系電話:0513-81680388 ,逾期未收到郵件的視為未提交報名材料。由通州灣示范區(qū)社會管理保障局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符合的,及時電話反饋應聘人員。未接到電話反饋的應聘人員,即為初審通過。
(三)報名注意事項
1. 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公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所填信息應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證明材料等保持一致),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應聘人員只能根據崗位代碼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并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一致;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
3.通州灣示范區(qū)社會管理保障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信息進行審查,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有疑義的,應反饋缺失或需補充的內容,并要求其完善補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關佐證材料。報名時間截止后或資格審查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4.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報名填報信息與真實情況不一致的,一經發(fā)現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5.報名結束后,報名成功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jsnt.lss.gov.cn),通州灣示范區(qū)網(www.ntbh.gov.cn)公告。
6.根據南通市物價局、財政局《關于明確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通知》(通價費〔2008〕52號)精神,本次公開招聘向考生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對參加面試的考生收取面試費100元/人;體檢費按實收取。
公告解讀請咨詢電話:0513-85586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