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shù)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的通告
根據《2018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告》及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guī)定,2018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考試成績公示期已滿,現(xiàn)將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shù)及資格復審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shù)
根據《2018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告》,經報請州人民政府審定,2018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shù)(百分制)為:普通類35分,教育類35分,衛(wèi)生類(含衛(wèi)生綜合類)35分。
二、資格復審
為確保2018年全州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有序開展,資格復審采取全州統(tǒng)一時間、統(tǒng)一地點審核的辦法進行。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崗位要求考試方式為筆試的按照1:1確定;考試方式為筆試、面試的按照1:2確定;考試方式為直接面試的按照已報名成功的全部人員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2018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8年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文山市華龍北路2號州政務服務管理局2樓大廳1—4號窗口(文山城區(qū)5、8、14路公交車可到)。
(四)資格復審程序
按照相關文件要求,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2份(只面試崗位除外)、對應報考崗位專業(yè)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結束報考人員所有提交審核的材料復印件交審核單位留存。
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2018年畢業(yè)生中,可持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審驗放在考察階段。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進一步核對(主要是對報考人員報名填報信息與本人所持證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實性進行核對)的過程。資格復審時,因各種原因致使崗位不足面試比例或開考計劃的,在報考該崗位筆試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按成績安排1次遞補。遞補后未達到面試比例要求的崗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面試。資格復審合格、遞補人員名單于2018年7月13日在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公布。
資格復審人員(含遞補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復審資格。
三、相關說明
(一)資格復審工作由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屆時將組織相關人員嚴格開展資格復審工作。
(二)其他未盡事宜,以《2018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告》為準。
(三)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鄭重提示:請報考人員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因報考人員電話不暢導致無法接收到遞補通知等重要考試信息通知的,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無法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相關后果。
附件:
2018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點擊下載)
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 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