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將2018年度巴彥淖爾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1.考生可于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使用姓名、身份證號登陸巴彥淖爾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及是否進入資格復審范圍。
2.本次考試定向招聘“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yè)生”崗位和“蒙漢兼通”人員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35分(含民族加分),其他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40分(含民族加分)。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能進入資格復審范圍。
3.本次考試資格復審時間為2018年7月18日-7月20日(工作時間),報考市直部門和各旗縣區(qū)崗位的考生分別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具體地點見公告下方)。
4.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攜帶《報名表》(一式二份)、有效期內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的持加蓋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以及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戶口在外地的巴彥淖爾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本人原巴彥淖爾市戶籍注銷頁或原巴彥淖爾市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應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的考生,屬于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以及服務項目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屬于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的須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書(證明);屬于大學生退役士兵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在參加資格復審時,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向審核單位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企業(yè)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向審核單位提交本人所在企業(yè)同意應聘的證明。應聘人員故意隱瞞工作經歷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5.凡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須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請?zhí)崆皽蕚湎嚓P材料。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予進入面試范圍。
特此公告。
筆試成績咨詢電話:0478-8527514(請于工作時間咨詢)
市直單位資格復審咨詢電話:0478-8527514 0478-8527277
市直單位資格復審地點:市政務服務中心5樓6號圓人力資源公共服務大廳(臨河區(qū)烏蘭布和路與新華西街交叉口東100米)
臨河區(qū)資格復審咨詢電話:0478-8761569
臨河區(qū)資格復審地點:臨河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1室
烏拉特前旗資格復審咨詢電話:0478-3267866
烏拉特前旗資格復審地點:烏拉特前旗黨政大樓309室
五原縣資格復審咨詢電話:0478-7960312
五原縣資格復審地點:五原縣教育局二樓224會議室
磴口縣資格復審咨詢電話:0478-4268685
磴口縣資格復審地點:磴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14室
中共巴彥淖爾市委組織部
巴彥淖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