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市紀委和縣委統(tǒng)一安排部署,深入推進我縣紀委派駐機構改革工作,經報縣委、縣政府領導同意,縣紀委決定面向全縣公開考調15名縣紀委派駐機構工作人員。現(xiàn)公告如下:
一、考調對象
全縣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在編在崗人員或參加全國、全省統(tǒng)一招錄的在編在崗參公管理人員。
二、考調條件
(一)基本要求
1. 政治立場堅定,注重修養(yǎng),吃苦耐勞,實績突出,社會形象好。
2. 中共正式黨員。
3. 本科及以上學歷。
4. 年齡在35歲以下(198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特別優(yōu)秀的可放寬到40歲以下(1978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 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
6. 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熱愛紀檢監(jiān)察事業(yè),熟悉黨內政策法規(guī),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文秘和群眾工作能力。
7. 身體健康。
8.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 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尚處于試用期內或在國省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內不能流動的。
2. 正在擔任貧困村第一書記且年底前不能離任的。
3. 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4. 正在接受審查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8年8月6日-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18:30)。筆試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報名地點。中共營山縣紀委組織部(地址:縣委辦公樓七樓,電話:0817-8361232,13508082120)。
(三)報名方式。本次考調工作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委托報名,相關公告在營山縣人民政府網、“廉潔營山”網上發(fā)布。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開考調縣紀委派駐機構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業(yè)績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寸近期同版彩色照片3張。
四、考調程序及方式
(一)公開報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自愿報名,并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報考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在公開考調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報考人員因聯(lián)系電話有誤、通訊不暢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核貫穿考調全過程,對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考調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調資格。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任何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考調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考調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三)筆試。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3:1??颊{崗位的資格審查通過人數(shù)與考調名額之比未達到該比例的,由縣紀委調減該考調名額。筆試總分100分,權重占考調總成績的50%。筆試不指定復習內容。
(四)面試。實行結構化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和考調名額從高到低按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與最后一名面試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人員。面試總分100分,權重占考調總成績的50%。面試不指定復習內容。
(五)體檢。根據(jù)考調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因考試總成績相同影響取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采取加試面試辦法確定體檢人員,將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辦法,委托相關醫(yī)療單位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颊{對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縣紀委同意,在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遞補只進行一次。
(六)考察。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對其進行考察、自動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考調資格條件的,取消考調資格,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試用。試用時間3個月,期滿經過考核,合格者按縣紀委派駐機構改革相關程序調入,不合格者回原單位工作。
(九)辦理調動手續(xù)。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研究決定擬調動人員,并按照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考調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相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考調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調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規(guī)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注意事項
(一)報考者必須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和資料,如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將取消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二)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本人手機號碼,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并關注營山縣人民政府網站、“廉潔營山”網考調公告。如因通訊不暢或不主動查閱相關公告等原因導致考生不能按時參加公開考調有關環(huán)節(jié)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有關事項由縣紀委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17-8361232。
(四)監(jiān)督舉報電話:0817-8221247。
中共營山縣紀委 中共營山縣委組織部
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