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東廣州城市職業(yè)學校第一次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易賢網 閱讀:1123 次 日期:2018-08-16 14: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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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號)、《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fā)〔2013〕108號)等規(guī)定, 廣州城市職業(yè)學院2018年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0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廣州城市職業(yè)學院是2005年3月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由廣州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高等職業(yè)院校、廣東省示范性高職建設院校。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人員40名,具體崗位、人數(shù)與資格條件詳見附件《廣州城市職業(yè)學院2018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三、招聘人員類型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人員類型

招聘人員類型:2018年畢業(yè)生、非2018年畢業(yè)的往屆生、不限。

1.2018年畢業(yè)生是指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yè)證書的畢業(yè)生(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2.非2018年畢業(yè)的往屆生是指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3.不限是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二)報考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術條件、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

(5)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guī)定的廣州市戶口準入條件。

(6)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guī)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做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做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2.崗位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廣州城市職業(yè)學院2018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中規(guī)定的條件。

3.相關條件的特別說明

(1)年齡。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具有碩士學位或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具有廣州戶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本科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招聘條件中所涉及的年齡計算時間截止至報名首日。

(2)工作經歷和學歷、專業(yè)技術資格或職業(yè)資格。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至2018年9月4日;考生須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專業(yè)技術資格、職業(yè)資格等。

四、受聘人員薪酬待遇

受聘人員進入事業(yè)編制,執(zhí)行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9月4日9:00時至2018年9月9日17:00時止。

2.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方式,不接收其他方式報名。報考者在報名時間內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按網上提示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相關資料進行報名。報考前應先準備好小一寸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文件,大小為20k以內,建議規(guī)格為482像素(寬)*689像素(高)。

3.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2018年9月13日9:00時至2018年 9月14日24:00時自行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4.報名及開考比例要求:(1)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職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以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及單位證明為準,不含在校生實習、創(chuàng)業(yè)經歷)。(2)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yè)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yè)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名稱及代碼不一致即為不符合報考條件。(3)要求招聘高層次人才(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者)的崗位不設開考比例,按實際報考人數(shù)開考;此類招聘崗位如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無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考,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該崗位的報名時間或取消崗位招聘。其他招聘崗位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才能開考,對于首次報名時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崗位,經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在相同報考條件下,可按1:2的比例延長報名時間(另文公告),如仍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將取消相應職位或相應減少該職位的招考人數(shù)。

(二)筆試

1.筆試內容:教育綜合基礎知識(主要涵蓋教育學、教育心理學、高等職業(yè)教育基本理論與實踐、教師職業(yè)道德、課程與教學的基本理論和實踐等內容);通用知識等。

2.筆試時間和地點:2018年9月15日(星期六)9:30—11:30。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要求:筆試以閉卷形式進行,委托專業(yè)考試機構命題和評審。要求招聘高層次人才(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者)的崗位不安排筆試。招聘崗位要求為“本科及以上”、“學士及以上”和“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博士不需參加筆試,但需符合該崗位開考比例要求;招聘崗位要求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可不參加筆試,但需符合開考比例要求。直接進入面試的,面試成績?yōu)榭偝煽儭?/p>

4.筆試成績: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登陸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三)資格審核

1.面試前集中對擬面試對象進行現(xiàn)場報考資格審核,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條件,具體安排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布,不再通過其他方式通知。

2.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和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表》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機關及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須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進入資格審核的考生須提供材料原件和a4規(guī)格復印件,并提交兩張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及應聘崗位。材料清單詳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審核材料一覽表》。

4.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

5.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審核期間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的視為審核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如進入資格審核的考生未通過(含未參加)資格審核,可依筆試合格成績高低順序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審核。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進行遞補的考生,需在接到通知(電話或短信)起兩日內交齊所有資格證明資料以完成面試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

6. 資格審核合格,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予以發(fā)放面試通知書,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布。

(四)面試

1.面試入圍人員的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面試人選根據筆試合格人員的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1:5的比例(不含免筆試人員)確定,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全部進入面試。免筆試人員直接進入面試,與經筆試和資格審核入圍人員一同接受面試考核。

進入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考核的,需至少提前1天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可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其他考生;若面試當天考生放棄面試資格的,則不再遞補。

2.面試內容和方式:面試內容為與應聘崗位相關的知識、技能與技術、素質等;面試采用說課、答辯和結構化方式。專業(yè)教師崗位面試采用說課和答辯的方式進行;教輔人員崗位和其他崗位面試采用與應聘崗位相結合的結構化方式進行。成立面試專家組(專家組人數(shù)為7人),由專家評分。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績?yōu)?0分,成績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未有面試合格人選的招聘崗位空缺。面試成績于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

4.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面試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五)綜合成績計算

按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按面試/試講(實操)和答辯成績的10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則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如果面試成績也相同,則組織成績相同人員重新面試。

(六)體檢

考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最終成績的高低順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統(tǒng)一到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體檢醫(y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政審和組織考察,考察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可根據規(guī)定的程序,在相應崗位考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原則遞補人選。

(八)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九)聘用

1.經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聘用的人員由招考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間按所聘用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2.按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擬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單位按崗位進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 取得廣東省外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被聘用后,須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yè)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辦理專業(yè)技術資格確認手續(xù),在單位有崗位空缺的情況下辦理聘任。辦理確認手續(xù)期間,按我市事業(yè)單位崗位聘用政策暫定崗位。

4.因專業(yè)資格系列不符合招考單位聘任條件的,暫時不能以相應的級別進行崗位聘任,必須服從招考單位專業(yè)技術崗位聘任安排。專業(yè)資格系列轉評后通過崗位聘任才可享受相應的待遇。

(十)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 招聘單位可以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替補其他考生。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問題說明

(一)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協(xié)議的,解除該協(xié)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實、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二)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中規(guī)定的專業(yè)、學歷、專業(yè)技術資格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報名;招聘專業(yè)代碼參照《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

(三)本次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由于個人原因不參加筆試、面試或體檢環(huán)節(jié)的,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在公示結束后,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本次聘用資格的,須由本人向招聘單位提出書面放棄申請。

(五)考生須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專業(yè)技術資格、職業(yè)資格等,逾期無法提供上述證書者視為自愿放棄聘用資格。

(六) 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七.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一)網上報名及成績查詢技術支持電話:020-83126088

(二)報名咨詢電話:020-86376406

(三)監(jiān)督、投訴電話:020-86374467

廣州城市職業(yè)學院

2018年8月16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廣東省教師招聘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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