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潮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和實際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潮州市公安局屬下事業(yè)單位潮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服務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F(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崗位共3個(詳見《2018年潮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有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具體專業(yè)和其他條件與各個招聘崗位相對應)的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應具備下列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 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具有創(chuàng)新、開拓意識和團隊協(xié)作精神,工作細致、認真、責任心強;
4.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體檢標準;
5.根據不同崗位要求,報考年齡分為30周歲以下(即1987年10月17日后出生人員)及35周歲以下(即1982年10月17日后出生人員);
6.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7.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具體詳見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做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做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試中,以虛假信息應聘的或在考試過程中違紀舞弊,并經招聘單位認定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guī)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在中國潮州政府網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http://www.chaozhou.gov.cn/dept/1139.jspx)和平安潮州網頁(http: //www.czgaj.gov.cn)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 2018年10月15-1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
報名地點:潮州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一樓大廳(潮州市湘橋區(qū)黃金塘駕校)。
聯(lián)系電話:潮州市公安局政治處人事科0768-2351393。
3.報名要求:報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本人親自到達報名地點報名。報名時,本人須攜帶畢業(yè)證、身份證和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紅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張、《潮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請自行下載、a4紙正反面打印、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報名時,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工作人員現(xiàn)場對報考者的資格、資歷和其他材料進行初步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發(fā)放筆試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地址:揭陽市榕城區(qū)黃岐山大道聯(lián)通大廈(乘坐中陽商務酒店電梯到6樓)
電話:0663-823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