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農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北京農學院是北京市屬一所特色鮮明、多科融合的都市型高等農業(yè)院校。根據(jù)學校事業(yè)發(fā)展需要,依據(jù)《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fā)〔2010〕102號)文件精神和要求,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身心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
(五)具有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
(六)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回避制度的要求;
(七) 應聘人員范圍為應屆畢業(yè)生、博士后出站人員、留學歸國人員和北京戶籍社會在職人員。
1、應屆畢業(yè)生:須為統(tǒng)招統(tǒng)分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具有2019年就業(yè)派遣資格。非北京生源應屆博士畢業(yè)生須符合北京市落戶政策要求,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應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不包括學生集體戶口)。
2、博士后出站人員:須為全職脫產博士后,且符合全國博士后管委會關于進京落戶的條件,同時要求2019年底前能出站并報到入職。
3、留學歸國人員:須符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在京就業(yè)落戶條件,且回國后未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過派遣手續(xù)。
4、北京戶籍社會在職人員:須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檔案在京。
5、年齡要求:應屆碩士畢業(yè)生不超過27周歲(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屆博士畢業(yè)生不超過35周歲(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條件優(yōu)秀或有實際工作經驗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見 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應聘報名
1、應聘者訪問北京農學院網上招聘系統(tǒng)(http:// hr.bua.edu.cn/zhaopin.jsp),在線注冊并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所填信息應真實、完整、準確,每人限填報一個崗位。
2、應聘報名截止日期為2019年3月15日。
(二)應聘資格審核
學校人事處會同設崗單位根據(jù)崗位要求、應聘者專業(yè)方向、研究水平、社會實踐經歷或工作經歷等對應聘者網上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電話通知應聘者提供紙質材料進行現(xiàn)場審核。審核合格,通知參加筆試、面試等考試。
(三)考試
1、專任教師崗位
專任教師崗位考試采用面試、試講和答辯的方式進行。由二級學院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組織面試,根據(jù)面試情況,按照不超過1:10的比例確定人選進行試講、答辯。最后根據(jù)總評成績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向學校提出推薦人選。
2、實驗技術崗位
實驗技術崗位考試采用筆試、實驗操作技能考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由設崗單位組織符合應聘條件的應聘者進行筆試,筆試成績合格(60分及以上),根據(jù)筆試成績排名,按照1:5的比例確定人選進行實驗操作技能考試、面試。最后根據(jù)總評成績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向學校提出推薦人選。
3、管理崗位
管理崗位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符合應聘條件的應聘者參加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筆試,筆試成績合格(60分及以上),根據(jù)筆試成績排名,按照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由設崗單位組織面試。最后根據(jù)總評成績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向學校提出推薦人選。
4、考試成績計算
專任教師崗考試成績由面試、試講、答辯成績三部分組成,分別占總成績的30%、40%、30%;實驗技術崗位考試成績由筆試、實驗操作技能考試、面試成績三部分組成,分別占總成績的30%、40%、30%;管理崗位考試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各占總成績的50%??荚嚥恢付▍⒖紩?,考試成績均按100分計算,60分及以上為合格。
考試時間、地點及具體要求由設崗單位以電話、短信或郵件的形式通知,學校不再另行發(fā)布公告??荚囘^程中,學校紀檢、人事等相關職能部門全程參與。
(四)擬聘人員確定
人事處對設崗單位提出的推薦人選進行復核,復核通過后報學校進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進行綜合評議,票決確定擬聘人員。
(五)公示、體檢
在學校外網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安排擬聘人員在北京農學院校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文件)執(zhí)行。
(六)審批與聘用
擬聘人員體檢合格,公示無異議,報校長辦公會議審批,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四、 聘用待遇
聘用后與學校簽訂《北京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按照國家、北京市和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落實相應待遇。
五、 相關情況說明
(一)根據(jù)《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規(guī)定,應聘者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凡在應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將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二)對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考試或體檢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
(三)因應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與我校簽訂聘用意向協(xié)議,影響聘用手續(xù)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對受到過刑事處罰、參加過非法組織或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予聘用,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六、聯(lián)系方式
(一)主管部門:北京農學院人事處
(二)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區(qū)回龍觀鎮(zhèn)北農路7號郵編:102206
(三)聯(lián)系人:周老師電話:010-80799383郵箱:rsc@bua.edu.cn
附件: 1、《北京農學院2019年教師崗位招聘計劃》
2、《北京農學院2019年實驗及管理崗位招聘計劃》
北京農學院人事處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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