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9年鎮(zhèn)寧自治縣縣城學校遴選教師工作實施方案補充通知
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中小學:
因工作需要,縣城學校遴選教師,現因部分學科報名人數達不到遴選人數報考比例,經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特將《2019年鎮(zhèn)寧自治縣縣城學校遴選教師工作實施方案》遴選條件作如下補充:
一、中、小學教師在2018-2019學年度第二學期所任學科平均分達到本鄉(xiāng)鎮(zhèn)該學科的平均分及以上。交流人員所任學科平均分達到原學校(在編學校)本鄉(xiāng)鎮(zhèn)平均分及以上。
二、普通話水平達到黔教語發(fā)〔2013〕324號文件要求。2020年8月前取得相應普通話等級證,在此期間未取得的返回原學校。
三、各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在編教師,近三年考核為合格及以上。
四、增加條款,報名參加遴選的教師在鄉(xiāng)(鎮(zhèn))任教滿10年的在總分上加1分,每增加一年加0.1分;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學科,招聘崗位按報名人數的3:1比例取錄。
五、報名時間延長到2019年7月31日下午17:30以前(周末除外)。
六、筆試時間2019年7月26日調整為2019年8月7日,領取準考證時間2019年7月25日下午2:30調整為8月6日下午2:30。
鎮(zhèn)寧自治縣教育和科技局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