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zhèn)寧自治縣教育和科技局關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黔教辦師函〔2019〕595號)、《安順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安市教辦〔2019〕203號)要求,現將我縣2019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應屆畢業(yè)生)或部隊駐地(僅限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鎮(zhèn)寧自治縣的中國公民,可在鎮(zhèn)寧自治縣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規(guī)定,在我縣居住、工作和學習的港澳臺居民,需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及無犯罪記錄證明,可在居住地、工作地及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二、嚴格把關,確保認定質量
(一)按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0號)和《貴州教師資格條例》、《貴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中有關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范圍,鎮(zhèn)寧縣教育和科技局將嚴格審查學歷、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普通話水平等條件,嚴禁擅自修改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和擴大申請人員范圍。
(二)嚴格把好資格審查關,特別要嚴格審核申請人員的學歷證明材料。
(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須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等規(guī)定的標準和程序參加體格檢查,體檢結論為合格。申請人按規(guī)定流程和體檢標準,在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
三、程序和時間
(一)申請程序
1.網上申報。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http://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申報時應按網站提示選擇戶籍所在地相應現場確認點。教師資格認定按屬地管理原則,因此申請人務必正確選擇現場確認點。
2.現場確認。網上申報成功后,申請人須攜帶本《通知》規(guī)定的材料(申請人現場確認須提供的資料),在2019年10月19日至11月22日期間的每個工作日到鎮(zhèn)寧自治縣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參加現場確認。
3.認定范圍
初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地在鎮(zhèn)寧自治縣的,由鎮(zhèn)寧自治縣教育和科技局組織認定;
高中(含中職)教師資格:申請人戶籍或人事檔案在鎮(zhèn)寧自治縣的,由鎮(zhèn)寧自治縣教育和科技局進行現場確認,初審通過后,報市教育局組織認定。
(二)時間
申請人員網上報名時間為:9月23日—10月18日(每個工作日7:00—24:00);現場確認及認定時間段為10月19日至11月22日期間的每個工作日。我縣將于11月29日前將初審通過且經公示無異議的高中(中職)教師資格申請人的材料報市教育局教師教育科。
四、現場確認須提供的資料
(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認定機構打印,一式三份。鎮(zhèn)寧自治縣教育和科技局留存一份,一份報市教育局教師工作科存檔,申請認定人員自行保留一份。
(二)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及復印件。
(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申請認定幼兒教師資格人員需按照教資字〔2010〕15號文件(附件3)要求進行體檢。
(六)考試合格證明原件(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上自行打?。?。
(七)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規(guī)證件相片2張(須與上傳網上申報系統(tǒng)同底,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八)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申請人,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各種證書的復印件及打印材料統(tǒng)一用A4紙,并按上述順序放置裝檔案袋。
五、要求
凡符合條件申請辦理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個人信息的網上填報,并按時到現場確認點完成個人信息的現場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它事宜
(一)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作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有效憑證(成績查詢網址:http://www.ntce.cn)。
(二)申請認定人員在網絡報名時須按照系統(tǒng)要求如實填寫《個人承諾書》。
(三)加強教師資格證書管理
我省教師資格證書(空白)按教育部要求分兩批次申領,第一次為5月20日至6月7日;第二次為6月24日至7月5日。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根據各機構在申領之前認定的實際數據核發(fā)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管理要嚴格按照《教師資格證書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對補發(fā)換發(fā)的教師資格證書,嚴格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規(guī)范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09〕17號)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切實做好未取得教師資格的特崗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目前,我縣仍有部分在農村中小學的特崗教師未取得教師資格,各鄉(xiāng)鎮(zhèn)中學、中心學校須及時通知本鄉(xiāng)鎮(zhèn)各學校特崗教師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確保未取得教師資格的特崗教師在服務期內取得教師資格。
(五)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人:胡仕萍
聯(lián)系電話:0851-36769619
附件:
附件1: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安市教辦〔2019〕203號安順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pdf
鎮(zhèn)寧自治縣教育和科技局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