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zhèn)遠縣2019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貴州省教師條例》、《貴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和黔東南州教育局《關于做好我州2019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xiàn)將2019年下半年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我認定中心認定教師資格權限
我縣教師資格認定中心負責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負責申請普通高中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材料的初審,并將初審合格人員材料報州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審查、認定。
二、申請教師資格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shù)鼐幼∽C且在有效期內(nèi))、部隊駐地(僅限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在鎮(zhèn)遠縣的中國公民,均可在我認定中心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教師資格。港澳臺居民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
三、申請條件
(一)學歷合格。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茖W?;蛘咂渌髮W??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合格。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考試合格證明,且在規(guī)定有效期內(nèi)。考試合格證書由申請人在網(wǎng)上自行下載打印,作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有效憑證,網(wǎng)址:http://ntce.neea.edu.cn/。
(三)普通話水平合格。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fā)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四)身體條件合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須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須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等文件規(guī)定的標準和程序在鎮(zhèn)遠縣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結論為合格。
(五)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六)以上人員滿足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學(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學時間以畢業(yè)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為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碩(博)士,可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yè)、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其他人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且在有效期內(nèi)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面試科目一致,其中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類別教師資格的,申請的“任教學科”還應與所學專業(yè)一致。
四、認定流程及時間、地點安排
(一)注冊。
申請人須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開放期間注冊個人賬號(注冊需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證件號為個人賬號,一經(jīng)注冊不能修改,請務必仔細填寫。
1.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點擊“個人信息中心”,在該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①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jīng)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可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①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獲取相關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jīng)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④中師、幼師及其他中專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學位信息目前尚未實現(xiàn)在線核驗,一律自行上傳證書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jīng)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已有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2.下載《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在認定報名開始前,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須知”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待報名時使用。
說明: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承諾書用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寫簽字時間后,將紙張豎版、正面、整體清晰拍照上傳。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可在成功報名后,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fā)現(xiàn)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務請重新上傳。
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將依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二)網(wǎng)上報名:9月26日至10月18日。
1.申請人請及時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上用本人的賬號登錄并自行報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xiàn)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規(guī)范、不齊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申請人須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申請人在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報名過程中認真閱讀“注意事項”并按“注意事項”的要求有序進行。
2.申請人在選擇確認點時注意:
(1)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選擇鎮(zhèn)遠縣教育局作為確認點;
(2)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選擇“黔東南州教育局”作為確認點
(三)現(xiàn)場確認:10月21日至11月8日。
申請人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持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鎮(zhèn)遠縣政務服務中心教育窗口處進行確認,逾期不予受理。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現(xiàn)場確認及提交材料時間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1日。申請人應準備以下資料:
1.證件照:本人近6個月內(nèi)的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張(須與系統(tǒng)中上傳的電子照片為同一底版,照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2.有效身份證件:以下兩項同時提交。
①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身份證原件;
②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
3.體檢報告原件。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報名系統(tǒng)驗證通過的,無需提交;驗證未通過的,查驗原件并交復印件一份。
5.學歷證書:報名系統(tǒng)驗證通過的,無需提交;驗證未通過的,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wǎng)在線申請)和學歷證書原件并交復印件一份,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
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驗證未通過的,申請人只需提交學歷證書原件查驗并交復印件一份。
國(境)外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6.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上自行打印,報名系統(tǒng)驗證通過的,無需提交。
7.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僅限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需要提供,其他人員無需提交):驗證原件并交復印件一份。
(四)審核認定:11月11日至25日。
(五)領取教師資格證。
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于2019年12月9至26日到鎮(zhèn)遠縣政務服務中心教育窗口邊老師處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遺失責任自負。
五、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wǎng)上報名和現(xiàn)場審核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現(xiàn)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因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不規(guī)范,或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nèi)填報信息、提交材料、進行現(xiàn)場確認等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二)“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對申請人的身份、學歷、普通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禁止學?;蛉魏螜C構替代報名,對由他人替代報名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網(wǎng)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與體檢、現(xiàn)場審核確認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聯(lián)系人:熊婧 電話:0855-5721222
邊孫權 0855-3870627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