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溪縣公開招聘教師第二輪補充招聘入圍資格復審考生名單
根據(jù)《2020年安溪縣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和《2020年安溪縣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第二輪補充招聘的通告》要求,現(xiàn)將第二輪補充招聘資格復審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名單見附件1。若有異議,請于9月18日(正常上班時間)前向安溪縣教育局反映,聯(lián)系電話0595-23232412。
二、現(xiàn)場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1.資格復審時間:2020年9月17-21日(正常工作日)。
2.資格復審地點: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安溪茶都旁)6號樓B棟1414室(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
3.資格復審應提供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應攜帶以下證件原件(部分原件核對后退回)及A4復印件(一式一份,復印件按下列順序整理裝訂成冊):
⑴初選人員信息表(見附件2);
⑵報考平臺初審成功的《報名登記表》,并在“應聘者電子簽名”下方簽署本人姓名;
⑶本人身份證;
⑷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只復印與本人相關的那頁);
⑸普通話等級證書;
⑹教師資格證書;
⑺畢業(yè)證書(含第一學歷、第二學歷證書);
⑻學位證書;
⑼報到證;
⑽在職人員應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或同意辭職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
⑾《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⑿學位查詢結果;
⒀縣級計生證明(泉州市戶籍的考生表式見附件3,非泉州市戶籍的考生可向戶籍所在的計生部門咨詢、領取),應屆生可不提供。
三、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以《2020年安溪縣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為依據(jù),不符合通告規(guī)定的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要求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2.考生本人須攜帶相關材料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安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3.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暫無法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等,應提供就讀學校的相關證明(相關證書尚未發(fā)放或在辦的證明)及就業(yè)推薦表(含學校出具的在校期間成績單)。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2020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暫無需提供,但應于辦理擬聘用公示手續(xù)前提供。
5.教師資格證不作為復核和聘用的限制性條件,為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學校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yè)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guī)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yè)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出現(xiàn)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在該崗位按照加分后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參加資格復審。
7.體檢事項另行通知。
8.本通知未盡事宜由安溪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3232412。
附件:1.資格復審名單
2.2020年安溪縣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初選人員信息表
3.泉州市計劃生育審核情況表
安溪縣教育局
2020年9月16日
附件下載
文章來源:http://www.fjax.gov.cn/zwgk/xwzx/tzgg/202009/t20200916_24246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