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法檢系統(tǒng)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及后續(xù)工作的公告
根據(jù)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云南省法檢系統(tǒng)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后等后續(xù)工作方案》安排,現(xiàn)就麗江市法檢系統(tǒng)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及后續(xù)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試
(一)面試時間
2020年10月19日8:30。
(二)面試地點
中共麗江市委黨校會議中心(玉龍縣玉帶路1號,即玉帶路與玉澤東路交叉口東南150米)。
(三)面試方式
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采用情景模擬方式(模擬法庭控辯)。每輪面試安排報考同一崗位的兩名考生按抽簽決定的控、辯角色進行面試。對于等額面試或者抽簽后輪單的考生,由面試組織單位安排工作人員扮演對方角色進行控辯。面試前,每個考生有20分鐘的準備時間(考生不得將資料帶入備考室,在備考室準備的發(fā)言提綱可帶進考場)。每場面試時間為25分鐘以內(nèi),按控辯順序每人闡述觀點時間各為3分鐘,辯論時間為10分鐘,辯論結束后,考生分別用3分鐘作最后陳述。
在面試前,因發(fā)生疫情防疫特殊情況,招錄單位報經(jīng)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將當場模擬法庭控辯的面試方式更改為結構化面試方式,每場面試時間為25分鐘。
(四)面試時需提供的材料
面試報到時,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須蓋有資格審核單位印章),按要求出示查驗“云南健康碼”,方可參加面試。以上證件材料在面試報到時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參加面試,并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五)考試成績公布
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現(xiàn)場宣布,面試滿分為100分,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招錄人數(shù)比達到或高于2:1的職位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2:1的職位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無論筆試成績?nèi)绾?,均視其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進入后續(xù)的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忌C合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在麗江黨建先鋒網(wǎng)“ljdjxf.1237125.cn”公布。綜合成績及崗位排名的計算方法以《云南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為準。
(六)面試注意事項
1.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10月19日上午7:30前到考點報到,抽簽時未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不得參加面試,并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2.考生面試實行封閉管理,考生報到時,除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外,必須將隨身攜帶的資料和關閉后的通訊電子設備交由工作人員保管,并服從工作人員安排。未按規(guī)定上交資料和通訊電子設備的,一律視為作弊,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3.考生報到時應將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須蓋有資格審核單位印章)交相關工作人員查驗后,方可進入候考室候考。
4.封閉期間考生不得對外聯(lián)絡,不得與面試考官和已經(jīng)面試完的考生接觸,不得與工作人員交談,未經(jīng)允許不得離開候考室,上衛(wèi)生間必須有工作人員陪同,不能高聲喧嘩,有問題可以舉手提問。
5.面試考生抽簽決定面試順序及控辯方??忌鷳鶕?jù)工作人員的引導進行抽簽。考生應保管好自己的抽簽號以便備查,經(jīng)引導人員按順序引導進入考場面試。
6.面試時,考生不得穿著、佩戴具有標識性或行業(yè)特征的制服、標志等,面試過程中不能提及任何能夠識別個人身份的信息。
說明:“考生不能提及能夠識別個人身份的信息”是指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考生父母及親朋好友的姓名,考生畢業(yè)院校的具體名稱,考生現(xiàn)在或曾經(jīng)工作過的單位的具體名稱,考生報考單位的具體名稱、崗位代碼等能識別個人身份的信息。
7.按照回避的有關規(guī)定,面試考官及工作人員與考生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的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進行公務回避。考生可申請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場工作人員予以回避。
8.參加面試的考生本人在備考室根據(jù)面試題本準備的“面試提綱”可帶入考場,面試結束后考生不允許帶走題簽和草稿紙。考生不得在面試題本上隨意涂寫。
9.各位考生如對面試相關工作有疑問,請咨詢相關招錄單位或公務員主管部門。
(七)疫情防控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須自資格復審之日起注冊申請“云南健康碼”,自資格復審之日起至面試結束前禁止出入中高風險地區(qū),在備考期間做好個人日常防護與健康監(jiān)測。
2.“云南健康碼”為綠碼人員,可按要求正常參加考試;“云南健康碼”為黃碼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nèi)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云南健康碼”為紅碼非境外入滇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nèi)2次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一個月內(nèi)有高風險、中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nèi)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一個月內(nèi)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可在解除14天隔離觀察后,持考試前7天內(nèi)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來自或途經(jīng)國內(nèi)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有國(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離者,不得參加考試。
3.有本土確診病例報告但尚未確定風險等級城市旅居史的報考人員,應主動向招錄單位報告,由招錄單位組織專家組商定具體處置措施。
4.結合疫情防控形勢,遇有特殊情況,招錄單位將在考前一周左右通知具體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務必遵照執(zhí)行。凡不實承諾、隱瞞病史、旅行史、接觸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
5.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自備口罩,自覺配合體溫測量,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忌M入考場就座后,可以自主決定是否繼續(xù)佩戴口罩考試,其他環(huán)節(jié)必須佩戴口罩。備用隔離考場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6.面試當天體溫高于37.3℃的考生,須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第一次測量體溫不合格的,可適當休息后使用其他設備或其他方式再次測量。仍不合格的,考點衛(wèi)生安全小組立即進行專業(yè)評估:確認有可疑癥狀或者異常情況的考生,須配合工作人員按相關程序處置;排除可疑癥狀的考生,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的同一組考生使用隔離考場,招錄單位報經(jīng)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將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二、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jù)崗位計劃招錄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員。
(二)體檢注意事項
1.體檢時間及地點以招錄單位通知為準。
2.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jīng)確認,不予錄用。
3.為不影響體檢結果,體檢前一至二天,不要吃油膩食物、不要喝酒,避免服用可能影響體檢結果的各類敏感藥物。體檢當天早上請空腹、憋尿。
4.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向體檢醫(yī)院支付。
三、提醒事項
請各位考生認真及時閱讀公告,知曉政策規(guī)定及安排,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的暢通,如因考生本人未關注公告或電話聯(lián)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負責。聯(lián)系或咨詢電話: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0888-5162603)、麗江市人民檢察院(0888-5396060)。
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麗江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10月12日
來源:http://ljdjxf.1237125.cn/html/lj/2020/10/12/fdaf0b88-48fa-4eb3-9044-4d3b7c3db0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