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州市白云區(qū)招聘教師崗位博士研究生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閱讀:764 次 日期:2021-03-31 20: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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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白云區(qū)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博士研究生50名。

一、招聘對象、職位和人數

本次共招聘博士研究生50名,具體職位詳見《廣州市白云區(qū)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博士研究生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愿意長期在白云區(qū)從事教育事業(yè)。

3.身體健康,具備勝任應聘崗位工作的能力。

4.年齡限1976年3月31日(含)之后出生。

5.博士研究生階段所修學的專業(yè)與招聘職位要求的專業(yè)一致。專業(yè)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2)執(zhí)行。專業(yè)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yǎng)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yè)的依據。

說明:

1.留學回國人員在提交報名資料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2.公務員及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報考必須取得所在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書面同意(提交報名資料時需出具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不得報名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21年畢業(yè)生;

2.現工作崗位有服務期要求且未滿服務期、不宜調整工作崗位的公務員及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等的;

4.因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被有關部門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5.近兩年內,在全國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6.被依法依規(gu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其他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guī)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報名截止之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按照網上報名、資格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根據本人所學專業(yè)報考對應職位,于2021年4月15日(含)按照《報名材料目錄》(附件3)將報名材料寄送至廣州市白云區(qū)教育局(地址:廣州市白云區(qū)教育局,收件人人事科黃老師,收件電話:86371707)。

2.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附件1中的專業(yè)等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如在資格審核或政審時發(fā)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3.報考人員須對提交的報名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并記錄在案。

(二)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貫穿于招聘全過程。發(fā)現有不符合崗位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應聘各環(huán)節(jié)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的,予以解聘。

(三)面試

1.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崗位適配性、個人素養(yǎng)、綜合能力、專業(yè)知識、業(yè)務素質及潛能。

2.面試采用說課、結構化面試、自由提問等相結合的形式。說課內容從現行通用教材中抽取確定,考生準備時間20分鐘,面試時間一共40分鐘。

3.面試時間定于4月20日(星期二),面試地點為廣州市白云區(qū)少年宮,面試具體方式和注意事項等將在廣州市白云區(qū)人民政府官網另行公告,請考生及時查看。

4.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80分(含)。

(四)體檢

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招考職位數和報考者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面試成績相同的,則先按說課成績再按結構化面試成績的先后順序,高分者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體檢由廣州市白云區(qū)教育局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的通知》(粵教繼〔2013〕1號)和《關于印發(fā)<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執(zhí)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醫(y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

(五)考察

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信用情況、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并再次核實是否具備報考資格。不按白云區(qū)教育局規(guī)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

(六)公示

通過體檢和組織考察的擬錄用人選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辦理錄用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錄用手續(xù)。擬錄用的2021年畢業(yè)生,實行1年的試用期;擬錄用的非2021年的畢業(yè)生,工作年限滿1年及以上的試用期為半年,工作年限未滿1年的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擬錄用人員應按照廣州市白云區(qū)教育局規(guī)定的時間提交入職相關材料并辦理入職手續(xù),逾期不能提交材料或者辦理入職的,取消聘用資格,視情況進行遞補。

(八)崗位聘用

錄用人員使用我區(qū)事業(yè)編制。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聘專業(yè)技術十級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或暫未取得一級教師任職資格的,暫聘專業(yè)技術十級,暫聘期最長兩年,如果兩年仍未取得一級教師任職資格的,聘至專業(yè)技術十一級),其中原屬于事業(yè)單位(公益一類)在編在崗教師且經廣州市白云區(qū)教育局和廣州市白云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符合我市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政策的高級教師(含正高級),可按照原聘用級別進行崗位聘用。錄用人員執(zhí)行我區(qū)事業(yè)單位工資政策,按聘用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等福利待遇,工資納入財政預算。

四、防疫工作要求

按照《廣東省人事考試新冠肺炎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文件精神,為嚴格落實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工作,確保涉考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考生參加現場考試和資格審查等各環(huán)節(jié)的有關要求如下:

(一)從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粵康碼”或“穗康碼”等考點當地的健康二維碼上如實進行健康申報,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況等情況。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個人自行打印并如實填寫《考生個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見附件4)。

(二)考生必須同時憑健康二維碼、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及經考生本人簽名的《承諾書》參加考試,材料不齊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三)考試前 14 天內有國內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正處于集中或居家隔離觀察期的,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承諾書》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陰性報告的考生,在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考前7天內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陰性的報告,方可參加考試(中高風險地區(qū)名單可在“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查詢)。

(五)“粵康碼”或“穗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方可參加考試。

(六)考生應自備醫(yī)用口罩,科學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七)根據廣州市的疫情防控有關政策要求,我局有權適時對疫情防控措施、考點設置、招考方式等事項進行調整,并在廣州市白云區(qū)人民政府官網發(fā)布公告。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試錄用人員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應在正式入職后兩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

(二)為了方便管理,本次考試錄用人員應在正式入職后一年內將戶口遷入廣州,否則取消聘用。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以及職位,廣州市白云區(qū)教育局可根據工作完成進度作出適當的調整。有關通知將在廣州市白云區(qū)人民政府官網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相關信息。考生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個人承擔。

(四)報考人員一經報名,視同服從并接受廣州市白云區(qū)教育局工作崗位安排。人員錄用后按《廣州市白云區(qū)公辦中小學教師“區(qū)管校聘”管理改革實施方案》(云教〔2018〕380號)進行管理,須服從并接受廣州市白云區(qū)教育局的工作調配并定期參加區(qū)內學校交流輪崗。

(五)港澳居民報考者根據《關于印發(fā)<粵港澳大灣區(qū)(內地)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粵人社規(guī)〔2020〕7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已取得省外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跨區(qū)域跨單位流動專業(yè)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和確認規(guī)定》的相關要求執(zhí)行。

(六)招聘職位出現空缺時,可根據實際需要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辦理正式入職手續(xù)前需提供學歷、學位鑒定,請?zhí)崆稗k理。不負責配偶調動、工作安排和戶口問題。

(八)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

(九)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并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將違規(guī)造假人員信息登記在案,按違規(guī)造假情況的情節(jié)嚴重程度予以3至5年禁止報考我區(qū)事業(yè)單位的懲處。

(十)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yè)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按我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二)本公告由廣州市白云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報考咨詢電話:020-86371707、86371568,監(jiān)督電話:020-36135591(工作日:9:00-11:00,14:30-17:30)。

廣州市白云區(qū)教育局

2021年3月30日

附件:

1.廣州市白云區(qū)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博士研究生職位表.xlsx

2.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2021年版).xls

3.報名材料目錄表.xlsx

4.考生個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docx

5.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模板.docx

6.報名登記表.docx

2021年廣州市白云區(qū)招聘教師崗位博士研究生補充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7197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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