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qū)穗東街道專職組織員公開招聘公告
為充實我街人才隊伍,穗東街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組織員。
一、招聘職位和范圍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專職組織員1人。
(二)崗位說明:主要負責基層黨務、組織人事工作。
(三)招聘范圍:招考對象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其中,“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指于2021年1月1日(含當天)至2021年12月31日(含當天)期間取得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的畢業(yè)生,“社會人員”指于2020年12月31日(含當天)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符合擇業(yè)期政策或持有效暫緩就業(yè)協議的往屆畢業(yè)生)。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違法違紀行為;服從安排,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三)中共正式黨員,熟悉黨的基本知識,熟悉黨的基本知識,有一定政策理論水平,具有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文字、口頭表達能力,熱愛基層黨建工作,具黨務工作經驗優(yōu)先。
(四)報考年齡35周歲以內,具有研究生學歷的報考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內(以上年齡計算至2021年3月31日);
(五)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3年內,在全國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本條所規(guī)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2021年3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8日至4月16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廣州市黃埔區(qū)穗東街道辦事處B202黨建工作辦公室(黃埔區(qū)南灣大街31號寶夏花園內,夏園地鐵站、夏園BRT站可直達)。聯系人:羅小姐,聯系電話:020-82066496。
3.報名要求:應聘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黨員證或黨員相關證明(以上均需原件及復印件),小一寸證件照片1張,并填寫《黃埔區(qū)穗東街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報名表》。
4.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材料,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就業(yè)推薦表等相關材料。
5.注意事項:本次招聘原則上只接受現場報名,若有特殊情況不能前來,請聯系工作人員020-82087107。
四、錄用方式
(一)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內容主要包括綜合知識、公共寫作等。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面試)。
(二)面試。每個崗位按擬招聘人員數與面試人員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滿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應試人員不進入體檢和組織考察階段。
(三)考試綜合成績??荚嚲C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即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四)體檢和組織考察
將總成績高低順序排列,按照招聘崗位與考察人員1:1的比例,確定人員名單并通知其本人自行選擇三甲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體檢醫(y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考察
重點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情況等各方面情況,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協助擬錄用人員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見。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待遇和管理
專職組織員待遇和管理按照《中共廣州市黃埔區(qū)委組織部 中共廣州開發(fā)區(qū)工委組織部關于印發(fā)<關于建設高素質專業(yè)化鎮(zhèn)(街)基層黨建工作隊伍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實施,勞動合同期限首簽為3年,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其中試用期考核合格的,由單位按招聘崗位辦理轉正,薪酬參照黃埔區(qū)社區(qū)專職工作人員相應工資標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街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同一崗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未在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項
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附件 黃埔區(qū)穗東街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報名表.doc
文章來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7212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