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檢察系統(tǒng)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等后續(xù)各項工作公告
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關于做好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后續(xù)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法檢系統(tǒng)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及面試等后續(xù)工作方案》要求,現(xiàn)將楚雄州檢察系統(tǒng)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各項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試工作安排
楚雄州檢察系統(tǒng)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在州委組織部指導下由州中級人民法院、州人民檢察院共同組織實施。
(一)領取《面試通知書》
進入面試的考生,請于2021年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資格復審單位審定蓋章的筆試準考證原件,到州人民檢察院601室領取《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 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8:30開始。
面試地點:楚雄州委黨校。
(三)所需證件及材料
參加面試的考生請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單位審定蓋章的筆試準考證原件參加面試。請考生于面試當天上午7:30前進入面試考點,7:50前進入指定候考室,未帶齊上述證件材料或遲到20分鐘及以上到達指定候考室的,取消面試資格。
(四)面試方法
1.檢察官助理崗位。采用模擬法庭控辯的面試方式。每場面試安排報考同一崗位的所有考生按抽簽決定的場次以及控、辯角色進行面試。對于等額面試或者抽簽后輪單的考生,由面試組織單位安排工作人員扮演對方角色進行控辯。面試前,每個考生有20分鐘的準備時間(考生不得將資料帶入預考室,在預考室準備的發(fā)言提綱可帶進考場)。每場面試時間為25分鐘,按控辯順序每人闡述觀點時間各為3分鐘,辯論時間為13分鐘,辯論結束后,考生分別用3分鐘時間作最后陳述。
2.非司法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對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與協(xié)調能力、人際交往的意識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和舉止儀表等基本要素進行測評。每場面試時間為25分鐘。
3.因疫情防控要求而改變面試方式。對面試當天體溫超過37.3℃的考生,經考試現(xiàn)場衛(wèi)生防疫人員排除可疑癥狀,報考檢察官助理職位的同一組考生單獨設置考場,將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五)考生成績計算
按照公告要求,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進行計算。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依次按照面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面試滿分為100分,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招錄人數(shù)比達到或高于2:1的職位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2:1的職位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 (六)面試成績、綜合成績的公布
對于每一個考場,首場面試結束、第二場面試開始前,由引導員帶領首場面試考生進入考場,由主考官宣布面試成績,其余場次宣布面試成績以此類推。每個職位面試結束后,集中該職位所有面試人員宣布綜合成績,發(fā)出綜合成績通知書,綜合成績在全部面試工作結束2日內在楚雄州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公布(楚雄州人民檢察院網站http://www.chuxiong.jcy.gov.cn/)進行公示。
二、進入體檢、考察人選的確定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職位排名和職位招錄人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情況,具有“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情形的人員優(yōu)先確定為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然后依次按照面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情況時,由招錄單位認真核實是否存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的情形。優(yōu)先錄用的情形,詳見《報考指南》。
(一)體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錄用。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進入體檢的人員請于面試當天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綜合成績通知書、進入體檢通知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一張(小1寸)到考生休息室填寫《體檢通知書》。
(二)考察
錄用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xiàn),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公示
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楚雄州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公示,并在《云嶺先鋒》網發(fā)布的鏈接網站予以公示,公示內容包括錄用崗位名稱及代碼、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學歷、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四、錄用
招錄機關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
按照公務員不得兼職的有關規(guī)定,已簽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內的擬錄用人員,必須在招錄單位考察結束后、報批錄用手續(xù)前將解除合同(協(xié)議)材料原件提交招錄單位。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錄用通知下發(fā)后,錄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五、注意事項
(一)提醒各位考生,認真及時地閱讀公告、面試考生須知及所有相關文件,知曉政策規(guī)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考試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二)楚雄州檢察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及后續(xù)相關工作的公告,只在楚雄州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http://www.chuxiong.jcy.gov.cn/上發(fā)布。
(三)楚雄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及州檢察院不組織、不參與、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和面試相關材料,其它網站及媒體發(fā)布的關于楚雄州檢察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相關信息與楚雄州人民檢察院無關。請考生注意辨別。
(四)參加面試的考生務必自資格復審之日起須注冊申請“云南健康碼”、“通信行程卡”,自資格復審之日起至面試結束前禁止出入中高風險地區(qū),嚴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各項防控措施,在備考期間做好個人日常防護與健康監(jiān)測。
(五)參加面試考生必須自備口罩,按要求出示“云南健康綠碼”、“通信行程卡綠碼”,自覺配合體溫測量,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
(六)“云南健康碼”和“通信行程卡”非綠碼的考生、自資格復審之日至面試結束前體溫異常的考生、來自或途經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的考生、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參加考試時須提供考前七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來自或途經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有國(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離者,不得參加考試。
(七)請各位考生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因電話不暢,導致無法接收到參加面試通知、體檢通知等重要考試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擔無法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相應后果。
聯(lián)系電話:楚雄州人民檢察院政治部:0878-3379529
附件:面試考生須知
楚雄州人民檢察院
2021年5月13日
附件
面試考生須知
一、考生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有效戶籍證明)、《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單位審定蓋章的筆試準考證,于面試當天上午7:30前進入面試考點,7:50前到達指定候考室。未帶齊上述證件材料或遲到20分鐘及以上進入指定候考室的,取消面試資格。
二、考生進入考點后,請先主動將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單位審定蓋章的筆試準考證以外的所有物品交物品保管處,再進入候考室。面試結束后經許可離開考點時,到物品保管處取回所寄存物品。除考生外,所有陪考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點大門。
三、考生不得穿著有執(zhí)法單位行業(yè)特征的制式服裝或有明顯文字圖案標識的服裝參加面試。進入候考室前,將對考生進行安檢,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單位審定蓋章的筆試準考證外,一律不準將任何物品帶入候考室;嚴禁與候考室外的人員交談、接觸;嚴禁用手機或其他通訊工具與他人聯(lián)系。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考生,將取消面試資格。
四、考生按招考崗位分別抽簽確定面試順序,并由考生本人在《面試考生抽簽表》上簽名確認。未輪到面試的考生須在候考室等候,不得隨意離開;經同意可暫時離開候考室的,須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前往。未經候考室工作人員同意隨意離開候考室、不服從工作人員勸阻和管理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五、考生進入面試考場后,應自覺服從考官和工作人員的管理。面試時只準報本人的抽簽編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涉及本人身份的信息,違者考官將會在面試成績中扣5分。
六、面試請人代考以及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處理。
來源:http://www.chuxiong.jcy.gov.cn/tzgg/202105/t20210513_32411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