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遠市清城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行政輔助類等聘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員4名(其中行政輔助類聘員3名、后勤服務類聘員1名),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表
崗位代碼 | 招聘 崗位 | 人員類別 | 招聘人數(shù) | 招聘對象 | 專業(yè) 要求 | 學歷 學位 | 性別 要求 | 其他條件 |
A01 | 檢察官助理 | 行政輔助類 | 1 | 社會 人員 | 法學 (B030101) | 本科 | 不限 | 年齡28周歲以下;具有從事檢察院、法院工作經(jīng)歷優(yōu)先。 |
A02 | 辦公室文員 | 行政輔助類 | 1 | 應屆畢業(yè)生 | 漢語言文學(B050101) | 本科 | 不限 | 清遠市戶籍;具有從事檢察院、法院工作經(jīng)歷優(yōu)先。 |
A03 | 文員 | 行政輔助類 | 1 | 應屆畢業(yè)生 | 社會工作 (C120601) | 大專 | 不限 | 清遠市戶籍; 具有從事檢察院、法院工作經(jīng)歷優(yōu)先。 |
A03 | 司機 | 后勤服務類 | 1 | 社會 人員 | 不限 | 高中 以上 | 不限 | 清遠市戶籍;年齡35周歲以下;10年駕齡以上,有C1以上駕駛證;具有從事檢察院、法院工作經(jīng)歷優(yōu)先。 |
二、招聘崗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三、聘用待遇
聘用人員待遇按照《關于印發(fā)〈清遠市清城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聘員、政府購買服務人員以及臨聘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城區(qū)人社〔2018〕107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招聘辦法
(一) 報名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1 年7月14日至7月16日17:30截止。
2.報名方式
采取電子報名方式,報名者請從本公告附件中下載并完整填寫附件1《2021年清遠市清城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行政輔助類等聘員報名表》和附件2《個人基本情況表》(電子版),連同①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電子版(電子文件不大于30kb)、②身份證、③戶口簿、④學歷學位證、⑤計生證明以及⑥招聘崗位中“其他條件”要求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以上材料均為掃描版),以電子郵件壓縮打包形式(壓縮包命名方式:崗位代碼+姓名)發(fā)至郵箱2573015110@qq.com,并在郵件主題欄中注明發(fā)件人姓名,報名截止時間以電子郵件發(fā)出日期為準。
3.準考證:7月22日前,我院會通過郵件方式將報名成功與否結果及報名通過考生的準考證回復到各考生郵箱,請各考生留意郵件接收,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yè)要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按所獲畢業(yè)證上的專業(yè)為準。每位報考人員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
(二)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100分制,筆試占50%、面試占50%)。疫情期間按要求做好有關考試場地、人員等防控措施。
1.筆試
(1)時間:筆試時間定于2021年7月24日上午8:30—10:30 進行。
(2)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內容: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公共基礎知識、綜合分析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guī)、時事政治等內容。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命題和評卷工作委托有關機構承辦。
(4)有關筆試成績、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情請留意清遠市清城區(qū)人民檢察院官網(wǎng)。(http://www.qingyuanqc.jcy.gov.cn/)。
2.面試
(1)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選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3比例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如招聘崗位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未達到1:3比例的,則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3)面試要求。面試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按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或中途撤離考場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處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3.成績計算
(1)筆試和面試都按百分制計算,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總成績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
(2)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根據(jù)崗位招聘人數(shù)按總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擇優(yōu)聘用。如同一個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三)體檢
按招聘崗位與擬聘用人數(shù)1:1的比例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對象。被確定為體檢對象的考生,應按指定時間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和地點另定。
五、公示和聘用
考試、體檢及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
六、其他事項
(一)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證件報考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已經(jīng)聘用的,取消聘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二)年齡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7月8日。
(三)報考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入場。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和體檢。
(四)根據(jù)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需提前在“粵康碼”上進行健康申報,排除新冠肺炎等重點傳染病后方可參加考試,考生進入考場前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備一次醫(yī)用外科口罩參加考試,并出示“粵康碼”(綠碼)。
(五)本公告由清遠市清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聯(lián)系人:李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763-3303146
附件1:2021年清遠市清城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行政輔助類等聘員報名表.doc
清遠市清城區(qū)人民檢察院
2021年7月8日
文章來源:http://www.qingcheng.gov.cn/xxgk/tzgg2/content/post_14121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