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
銀齡講學計劃有關實施工作的通知
教師廳函〔2021〕14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有關部署,充分利用退休教師優(yōu)勢資源,加強新時代鄉(xiāng)村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農村教育質量,持續(xù)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現(xiàn)將做好2021年銀齡講學計劃有關實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政策要點
(一)實施范圍。以縣為基本單位,主要是脫貧地區(qū)(原國家確定的集中連片特困地區(qū)縣、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省級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深度貧困縣),欠發(fā)達的民族縣、革命老區(qū)縣、邊境縣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場等,重點向國家鄉(xiāng)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原“三區(qū)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qū)傾斜。受援學校為縣鎮(zhèn)和農村學校。
(二)招募人數(shù)。2021年計劃招募4500名講學教師(附件1)。
(三)資格條件。申請銀齡講學計劃的退休教師以校長、教研員、特級教師、骨干教師為主。年齡一般在65(含)歲以下,政治可靠、師德高尚、愛崗敬業(yè)、業(yè)務精良;身體健康、甘于奉獻、不怕吃苦、作風扎實;教育教學經驗豐富。講學教師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以高級教師為主。原單位返聘退休教師工作不列入銀齡講學計劃。
(四)崗位職責。按照“需求為本、形式靈活”的原則,招募到的講學校長可以擔任受援學校的副校長,指導參與學校的管理工作;講學教師可以根據自己的專業(yè)特長開展以課堂教學為主的講學活動,同時也可根據受援學校的教育教學需求進行聽課評課、開設公開課、研討課或專題講座,指導青年教師、協(xié)助學校做好教學管理和開展教研活動等豐富多樣的講學活動,發(fā)揮示范和輻射作用,帶動提升受援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
講學教師服務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學年,鼓勵考核合格的連續(xù)講學。各受援縣教育局與擬招募講學教師簽訂銀齡講學服務協(xié)議,協(xié)議一年一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正式簽約前,講學教師需提供近六個月體檢報告。講學教師服務期間,由受援縣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不按協(xié)議要求履行義務的,或因身體原因不適合繼續(xù)講學的,予以解除協(xié)議。
(五)招募程序。招募工作由省級教育部門負責,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yōu)”和“定縣、定校、定崗”原則,從受援縣教育學校實際需要出發(fā),招募講學教師,結合講學教師專業(yè)特長,選準學科專業(yè)。按下列程序進行:(1)公布需求;(2)自愿報名;(3)資格審核或遴選;(4)公示公布;(5)簽訂協(xié)議;(6)上崗任教。
(六)保障措施。1. 經費保障。講學教師服務期間人事關系、現(xiàn)享受的退休待遇不變。按月發(fā)放工作經費。工作經費主要用于向講學教師發(fā)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及購買意外保險費等補助。講學教師工作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照年人均2萬元標準共同分擔,其中:西部省份由中央財政負擔;中部省份由省級財政和中央財政按1:1比例分擔;東部省份由省級財政自行負擔。中央財政應分擔的工作經費采取據實結算的方式。各省份可根據實際,提高工作經費補助標準,高出部分由省級財政負擔。如需安排講學教師崗前研修,費用由省級財政負擔。2. 政策保障。受援縣要為講學教師提供周轉宿舍,配備必要的生活設施。講學教師因病因傷發(fā)生的醫(yī)療費用,按本人醫(yī)療關系和有關規(guī)定辦理。對于講學期間表現(xiàn)優(yōu)秀的,在評優(yōu)表彰等方面優(yōu)先考慮,可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獎勵。對于講學期間考核不稱職或存在問題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切實做好組織實施
(一)落實招募任務。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做好招募工作,根據本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結合當?shù)貙嶋H情況,啟動2021年講學教師公開招募工作。加強對本地招募計劃的統(tǒng)籌,提高招募完成率,確保新招募講學教師安全按時上崗。
(二)摸清受援需求。各地要摸清受援縣需求,充分聽取基層學校意見,優(yōu)先保障原“三區(qū)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qū)招募需求,統(tǒng)籌兼顧不同學段情況,招募受援縣急需的、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講學教師。
(三)加強政策宣傳。相關省份要加強政策的宣傳,及時收集積累相關資料和信息,深入挖掘講學教師中的先進典型和感人事跡,弘揚教師奉獻精神,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四)加大督查力度。對于銀齡講學計劃實施管理不到位,特別是招募計劃完成不好,講學教師待遇保障政策落實不到位的,要嚴肅查處,并要求立即整改。對整改不力的,將予以通報批評,并在下一年度不再增加或適當核減該省份招募名額。
三、及時準確報送材料
1.請內蒙古自治區(qū)和貴州省組建工作組,于2021年7月21日前報送《銀齡講學計劃工作組名單》(附件2)和本省份實施方案。
2.請參加銀齡講學計劃的省份于2021年10月15日前報送本省工作總結和《銀齡講學計劃2021—2022學年招募講學教師匯總表》(附件3)。
3.請參加銀齡講學計劃的省份和2022年準備參加的省份于2021年10月15日前報送《銀齡講學計劃2022—2023學年招募講學教師需求表》(附件4)。
附件:1.銀齡講學計劃2021—2022學年招募講學教師計劃表
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21年6月17日
銀齡講學計劃2021—2022學年招募講學教師計劃表 | |||
單位:人 | |||
序號 | 省份 | 招募人數(shù) | 聯(lián)系電話 |
1 | 河北 | 265 | 0311-66005052 |
2 | 內蒙古 | 60 | 0471-2856934 |
3 | 吉林 | 40 | 0431-82760337 |
4 | 黑龍江 | 10 | 045153664414 |
5 | 江西 | 335 | 0791-86765191 |
6 | 湖北 | 560 | 027-87328142 |
7 | 湖南 | 400 | 0731-84117881 |
8 | 廣西 | 1320 | 0771-5815208 |
9 | 重慶 | 60 | 023-60393048 |
10 | 貴州 | 500 | 0851-85280302 |
11 | 四川 | 330 | 028-86111826 |
12 | 云南 | 10 | 0871-65141367 |
13 | 西藏 | 10 | 0891-6599507 |
14 | 陜西 | 210 | 029-88668692 |
15 | 甘肅 | 100 | 0931-8586932 |
16 | 青海 | 100 | 0971-6310741 |
17 | 寧夏 | 10 | 0951-5559106 |
18 | 新疆 | 170 | 0991-7606272 |
19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 10 | 0991-2896283 |
合計 | 4500 | —— |
來源: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151/202107/t20210707_5428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