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澗縣2021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按照《大理州2021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guān)于做好全州2021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或?qū)嵶鳎┘昂罄m(xù)有關(guān)工作的通知》的相關(guān)要求,現(xiàn)將南澗縣2021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相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
首批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7月19日至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7月21日至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資格復審部門、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
審核部門:南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點:南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會議室(南澗縣南澗鎮(zhèn)金龍路210號)。
聯(lián)系電話:0872-8742910傳真:0872-8742902。
二、資格復審對象
從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每個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人數(shù)按2: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具體人員名單詳見《南澗縣2021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1)。參加2021年大理州事業(yè)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已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或已是擬聘人員的不得進入此次公開招聘的面試程序。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
(二)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交國外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等級資格證書;
(四)符合加分條件的,提供加分相關(guān)證明材料。
四、相關(guān)工作要求
(一)請進入資格復審程序的考生攜帶相關(guān)材料,按時參加資格復審,不能按要求提供證件材料的考生,按資格復審不合格處理;未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二)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與資格復審時提交的證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按資格復審不合格處理,由此帶來的后果將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考生若自行放棄資格復審的,應在資格復審前向資格復審單位提交放棄申請,逾期不提交申請的將按照違反考試紀律進行備案。
(四)資格復審過程中因個人放棄或復審不合格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從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五)資格復審合格者,當場發(fā)給《面試通知書》。
五、注意事項
(一)考生務必保證通訊暢通,如因報考人員通訊方式不暢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結(jié)合當?shù)匾咔榉揽叵嚓P(guān)要求,請各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考生嚴格按照《南澗縣2021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疫情防控告知書》(附件2)執(zhí)行,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附件:1.南澗縣2021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疫情防控告知書
來源:http://www.zgnj.gov.cn/xxgkml/c100506/202107/e9aaee801fd74b3c9f5520d59caf2a9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