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
2021年度下半年編制內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為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所屬事業(yè)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我中心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15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屎?ldquo;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用人原則。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15名,具體崗位人數和要求詳見《國家藥監(jiān)局藥品審評中心2021年度下半年編制內人員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見附件)。
三、招聘范圍
符合崗位要求條件的社會在職人員,有關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治素質高,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和個人品行。
(三)工作態(tài)度積極,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責任感強,具有良好的團隊協(xié)作和開拓創(chuàng)新精神。
(四)關心藥品監(jiān)管事業(yè)發(fā)展,有志服務藥品審評相關工作。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或技術條件等要求,具有良好的計算機應用能力和英語水平。
(六)具備與崗位職責相匹配的工作能力和實踐經驗。
(七)身體健康,吃苦耐勞,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八)具有較好的文字功底、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九)根據崗位要求條件,應聘人員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十)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等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
3.曾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
五、人員待遇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均為編制內人員,工作地點在北京,與我中心簽訂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中心相關政策執(zhí)行,具體根據個人情況、應聘崗位以及績效完成情況核定。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統(tǒng)一在網上進行,請應聘人員登陸藥審中心網站(www.cde.org.cn)“2021年度公開招聘”欄目,招聘類型選擇“2021年編制內公開招聘”,實名制填報個人信息及簡歷并簽署知情同意書。報名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30日17:00。
(二)資格審查
我中心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可以參加筆試。應聘人員可登錄我中心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符合資格條件的人數與擬聘人數的比例達到5:1以上方可組織考試。
若崗位應聘人數低于開考比例要求,將視情況延長公開招聘報名時間或調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根據考生意愿調劑報考崗位。如仍達不到崗位開考比例,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我中心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等方式進行,地點在北京。筆試、面試具體考試安排將在我中心網站另行通知。
1.考試評分規(guī)則。筆試、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達到合格分數線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偝煽兿嗤?,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2.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需在筆試前通過郵件、短信等方式反饋是否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時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相關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
3.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擬聘人員數,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我中心網站公告,未進入面試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如考生在面試前放棄面試資格,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四)考察、體檢
根據崗位擬招聘人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選。有人員考察、體檢結果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照總成績遞補人員進行考察,但遞補人員總數不得超過崗位擬招聘人數??疾烨爸鲃臃艞墤纲Y格的人員,不列入人員名次。
考察一般采取工作能力調研、個別談話、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疾靸热莅ㄋ枷胝伪憩F(xiàn)、道德品質、廉潔自律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通過考察應聘人員與崗位匹配程度決定是否聘用。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通知體檢后二十日內需拿到體檢合格的報告??疾?、體檢結果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
(六)公示
在本平臺和我中心網站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擬招聘崗位情況、擬招聘人員基本情況等,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辦理入職手續(xù)
公示無異議者,原則上在接到通知后1個月內到崗工作并辦理完成各項入職手續(xù)。入職后,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到相應崗位;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七、注意事項
(一)同時符合多個崗位條件的考生,只能報考1個崗位。
(二)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嚴格遵守考試相關紀律,如有違反政策法規(guī)、弄虛作假或違紀違規(guī)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三)應聘人員應符合有關回避和利益沖突要求。凡與國家藥監(jiān)局和直屬單位處級以上干部(含退休三年內的處級以上退休干部)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配偶、直系血親等在藥品領域相關企業(yè)從業(yè),并且從事的工作范圍與應聘崗位存在直接對口關系及利益聯(lián)系的人員,不得參加應聘。
(四)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告知有關回避和利益沖突的情形,故意隱瞞上述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或解除聘用。
(五)中心將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通知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及考試結果。請應聘人員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六)應聘人員應當配合中心完成考察工作,如因個人及所在單位原因導致考察工作無法在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的,造成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七)應聘人員入職時須已獲得相應資格,同時提交離職證明,因個人或單位原因無法提交證明的,造成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八、咨詢方式
聯(lián)系人:潘娜、楊淼
聯(lián)系方式:010-85243363、3371
監(jiān)督電話:010-85243373
附件下載:
藥審中心2021年度下半年編制內人員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docx
文章來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09/t20210916_4232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