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仁市碧江區(qū)教育局關于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銅仁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為做好我區(qū)2022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及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我區(qū)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一)戶籍在銅仁市碧江區(qū)內的社會人員;持有銅仁市碧江區(qū)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社會人員可在我區(qū)申請認定。
(二)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人員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 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有效期內有效證件的人員,可在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
(三)貴州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在讀專升本學生或在讀研究生的畢業(yè)年級人員就讀所在地在碧江區(qū)內的學生,可在我區(qū)委托的學校申請認定,非畢業(yè)年級人員應以社會人員身份在相應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四)駐銅仁市碧江區(qū)現役軍人或現役武警在部隊駐地所轄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二、認定權限及時間
(一)認定權限
銅仁市碧江區(qū)教育局負責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的教師資格認定。
(二)“網上報名”時間
我區(qū)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分三個時間段進行,申請人員具體網上報名時間如下:
上半年第一批次網報時間為:2022年4月13日8:00-4月29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網報時間為:2022年6月21日8:00-7月6日18:00
下半年網報時間為:2022年9月19日8:00-10月10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三)“現場確認”時間
上半年第一批“現場確認”時間:2022年5月5日-5月12日。
上半年第二批“現場確認”時間:2022年7月7日-7月15日。
下半年“現場確認”時間:2022年10月11日-10月19日。
以上各批次時間段內“現場確認”的具體時間為:周一至
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四)“頒發(fā)證書”時間
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請符合認定條件人員于2022年6月17日領??;
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請符合認定條件人員于2022年8月5日領??;
下半年申請符合認定條件人員于2022年11月25日領取。
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發(fā)證”地點:貴州省銅仁市碧江區(qū)川硐教育園區(qū)桃源大道公共服務中心大樓二樓自然人綜合窗口22-27號窗口。
三、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 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 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 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 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 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 ?;蛘咂渌髮W??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以上學歷均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和經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同等學歷。
(三)通過國家考試條件
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須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登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查詢),且在有效期內。
申請人員入學時間為2014年1月1日以前的(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學時間以畢業(yè)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所畢業(yè)學歷為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碩(博)士,首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時,無需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納入教育部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 通過所在學校組織的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并取得《師范生 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無需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四)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 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號)文件要求,申請人可自主選擇簽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代替體檢 合格證明。確需開展體檢的, 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的標準和程序,在指定的縣級以上公立醫(yī)院按照當地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結論須為合格。
(五)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六)無犯罪記錄證明
內地(大陸)居民無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其無犯罪記錄情況由銅仁市碧江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核查。
港澳臺居民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 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有關部門開具。港澳地區(qū) 由申請人填寫《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后交給現場確認點,待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填寫蓋章完畢后,通知申請人領取,再由申請人自行攜帶函件到香港或澳門的警務部門辦理無犯罪 證明,港澳警務部門核實后,將核查結果反饋給出具函件的省 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再將核查結果通 知有關教育局作為認定依據,具體的辦理程序請申請人咨詢港 澳警務部門。臺灣地區(qū)由申請人自行到臺灣地區(qū)相關部門開具,開好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直接交給申請認定的認定機構。
四、嚴格工作紀律,確保認定質量
(一)嚴格認定條件。嚴格按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貴州省教師條例》和《貴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中有關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范圍,以及學歷、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普通話水平等條件要求執(zhí)行,嚴禁擅自修改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和擴大申請人員范圍。
(二)嚴格認定程序。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區(qū)2022年繼續(xù)使用網絡版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tǒng)開展認定工作,申請人員直接在網上報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中國教師資格網統(tǒng)一地址為:http://www.jszg.edu.cn。具體申報程序按照“碧江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bjq.gov.cn/)”發(fā)布的《銅仁市碧江區(qū)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見附件)操作流程進行辦理。
(三)嚴格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等有關規(guī)定,在體格檢查中,不得要求申請人員開展乙肝項目檢測(即乙肝病毒感染標志物檢測,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體、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體、乙肝病毒核心抗體和乙肝病毒脫氧核糖核苷酸檢測等,俗稱“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等),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報告,也不得詢問是否為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
(四)嚴格網絡管理。要加強對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的使用和管理,及時將教師資格認定的唯一網址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向社會公布。根據申請人網上提交的信息并通過有關程序確認后,及時開展認定工作。要加強對操作人員和機構數字簽名證書的管理,確保系統(tǒng)使用安全。
(五)嚴格審查資格。要嚴格落實省檢察院等12個部門出臺的《關于在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yè)建立違法犯罪人員從業(yè)限制制度有關工作的意見》(黔檢會〔2019〕9號)有關規(guī)定,在認定前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tǒng)一到公安機關對申請人的犯罪記錄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不予以認定。如申請人員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所需提供材料在系統(tǒng)中沒有核驗比對成功的,要嚴格審查申請人員提交的身份信息、學歷證明、普通話證書等材料,確保真實準確。
依據《教師資格條例》有關規(guī)定,申請人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其進行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喪失教師資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
五、其它事宜
(一)認定點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認真學習、領會和掌握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政策,依法、規(guī)范開展認定工作。要切實保障申請人合法權益,在系統(tǒng)開放時間內,要統(tǒng)籌安排轄區(qū)內認定時間,并通過網絡等媒介及時、廣泛發(fā)布相關信息,耐心解答社會詢問,保證全區(qū)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開展。
(二)申請認定人員在網上申報成功并核實信息無誤后,自行下載打印網上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個人承諾書》等相關表格。認定機構不再發(fā)放有關表冊,請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按相關要求認真填寫,在現場確認時提交認定機構,認定工作結束后,歸入個人檔案。
(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員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作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有效憑證。成績查詢網址:http://www.ntce.cn)。
(四)教師資格證書的管理要嚴格按照《教師資格證書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對補發(fā)換發(fā)的教師資格證書,要嚴格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規(guī)范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09〕17號)及《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工作的通知》(銅教發(fā)〔2017〕113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認定點應加強領導,建立工作責任制,明確辦事機構和責任人,并加強對系統(tǒng)操作人員和機構數字簽名證書管理,確保系統(tǒng)使用安全。認真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總結,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將總結(含文字版和電子版)加蓋公章報送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郵箱:gzjszg2018@163.com)和銅仁市教育局教師工作科(郵箱:trrsk@163.com)。
(六)各認定點要根據我省、市、區(qū)相關工作部署,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形勢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統(tǒng)籌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申請人員要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有關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七)咨詢電話:
銅仁市碧江區(qū)教育局窗口:0856-5280726
銅仁市碧江區(qū)教師服務中心:0856-5218299
附件:
附件1:銅仁市碧江區(qū)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docx
附件2:銅仁市碧江區(qū)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doc
銅仁市碧江區(qū)教育局
2022年4月12日
文章來源:http://www.bjq.gov.cn/xwzx/tzgg/202204/t20220412_73374712.html
2025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