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
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3月16日發(fā)布的《2023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公開招聘人員公告》,現(xiàn)將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22年6月15日(星期四)9:00-18:00。
(二)地點(報考單位所在地址):
云南省國防動員指揮信息保障中心(原云南省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于2023年5月26日更名為云南省國防動員指揮信息保障中心) ;
云南省國防工程技術中心(原云南省人防工程標準定額質量監(jiān)督站于2023年5月26日更名為云南省國防工程技術中心);
云南省國防動員戰(zhàn)勤服務中心(原云南省人防指揮工程維護隊于2023年5月26日更名為云南省國防工程戰(zhàn)勤服務中心);
資格復審地點: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qū)滇池路1046號(四樓402會議室)
二、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每個崗位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具體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三、資格復審所需資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
(二)高中階段以后的完整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認證報告。其中: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交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學習成績單;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交國外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三)崗位要求的職業(yè)資格證或職稱證書。
(四)招聘崗位要求具備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五)中共黨員的,需提供本人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
(六)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張。
四、相關工作要求
(一)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與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帶來的后果將由考生本人承擔。不能按要求提供證件材料的考生,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
(二)資格復審時因個人放棄或復審不合格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被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按符合條件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員。
(三)面試、體檢、考察等后續(xù)工作將通過考生報名期間預留電話進行告知,請考生務必保持通信工具暢通,如因無法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聯(lián)系人及電話:
云南省國動辦機關黨委(人事處):0871-63995381
0871-63995276
附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
2022年6月12日
來源:http://ynrf.yn.gov.cn/html/2023/tongzhigonggao_0612/2471.html